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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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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后,如果还没有收集足够证据的,检察院应该作出撤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补充侦查的期限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刑事案件可经过二次侦查即补充侦查手段进一步对案件进行侦查,继续搜集嫌疑人犯罪证据,而且二次侦查也必须在1个月之内结束。但如果补充侦查后还没有找到新的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那么应当撤诉尽快放任,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


·违反刑事诉讼法后果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不是实体法,它是规范各司法部门权利行使,保证诉讼参与人包括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诉讼权。而违反了刑法就必须承担较为严重的判刑的,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但违反刑事诉讼法后果是要承担法律后果和责任的。一、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有: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中...


·行政拘留会构成累犯吗?
      行政拘留会构成累犯吗?行政拘留不构成累犯,只要刑事处罚才会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累犯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对...


·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量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有哪些
      在刑法中,杀人也细分为很多不同的犯罪类型,根据行为人主观意识的不同,可能承担的相应的责任也不相同。那么究竟这些罪名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的相关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据司法实践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法回避复议的有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会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有些是人为可以解决的,但有些是人为不能解决的,不能解决我们就必须通来法律来解决这些事,也要通过法院来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但不是人人都对自己的判决感到公平,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回避复议制度的规定?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刑事诉讼法回避复议制度的规定? 刑诉法中可以决定可以复议法律条文如下: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一、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 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 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 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


·仅有行贿人口供可以定罪吗
      一、仅有行贿人口供可以定罪吗?1、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行贿罪和受贿罪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犯罪,在刑法理论上两者称之为对合犯,即有行贿一般就有受贿。在实践中,由于行贿和受贿都是秘密进行的,所以取证很困难,因而有时候会有纪委的介入。如果在庭审时行贿人声称自己行贿,但受贿人坚决否认...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那么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那究竟是在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 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


·盗伐林木材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盗伐林木材量刑标准是什么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二、盗...


·缓刑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缓刑一般是对于在3年有期徒刑之下的犯人所使用的一项的量刑,一般是罪行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才能使用缓刑,那么对于缓刑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一般是根据认错态度和所犯罪行来进行量刑标准,主要就是要看你是否犯下罪行严重了。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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