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二)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三)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一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大家都不要利用自己工作上的权利,来占有别人的财产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自己按照自己能力的大小来办事即可,跟钱打交道的工作,是最考验人的,考验个人的人品和个人的自控能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 甲方(贷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方): 机构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大写) 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转移。
      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二、债务抵销。 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 三、债务豁免。 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在债务重组实践中,资金雄厚的关联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小写金额,只要是确有借贷关系发生,双方当事人对借条上所记载的内容和事项都认可和无异议,对只写大写金额,没有写小写金额的借条,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借条金额以大写数字为准。借据上数额的不一致并不影响借据的效力,这张借据还是有效的。但是现行法律对借条上的大小写数额不一致时如何认定并无明文规定,但是按照惯例,对于具体金额的认定,通常是按大写金额来确定借款数额。这是因为,根据人们的通常习惯,在进行金钱...


·如何发行公司债券?
      如何发行公司债券?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如何发行公司债券? 1、作...


·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时效吗?
      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时效吗?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不需要重新计算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


·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怎么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
      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怎么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在交易中,不少人都有不知道合同该怎么写,它要包含哪些内容。那么,在法律上,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呢?草拟的合同在具备了这些条款后,并未成立,而合法的合同只有成立了,才会对交易双方具有约束力。那实践中,应该怎么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九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借条要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
      借条要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2023年欠债人跑了怎么办?
      2018年欠债人跑了怎么办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至于...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们的周边,您可以看到有不少,原先是好友但后由于借贷纠纷而俩人老死不相往来的例子。那么,为了避免个人借贷纠纷的发生,在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借贷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将为您找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人和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 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根据相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