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二、交通事故的管辖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管辖该道路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或者涉及公安机关人员、车辆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开始。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的处理产生纠纷,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除此之外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确实有必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来承担。在涉及到车险的情况下,由于情况不同,最终也有可能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经过改革以后,现如今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不过无论如何,只要在生活当中您确实以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的话,正常情况下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都是会得到法律的正常保护的,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了劳动合同,会导致没有足够的...


·怎么查公司交的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保障性待遇,由每月所得工资中直接扣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缴纳,但是怎么查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是很多朋友都想问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希望能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首先,教您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您可以通过登录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五险一金查询。市社保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公...


·下班途中遇车祸属于工伤吗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遇车祸,此时受伤的算工伤吗?其实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去哪,申请复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现代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是适应快节奏的生活模式,很多人在自驾时超速驾驶,相应的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复核等方面的问题。考虑到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去哪而处于焦虑状态,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去哪,申请复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去哪?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


·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吗?
      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吗?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因为认全责当事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这不利于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种。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如果想退房退款,必须与对方协商。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定不能退还的。但是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定金返还。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2.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


·一、根据交通事故的检验或鉴定的需要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根据交通事故的检验或鉴定的需要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1、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 2、解剖检验主要用于: (1)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 (2)多车碰撞、碾压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 (3)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二)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 ...


·一、交通事故三级烧伤职员可以获得几个月的薪资赔偿?
      一、交通事故三级烧伤职员可以获得几个月的薪资赔偿? 交通事故三级烧伤职员可以获得23个月的薪资赔偿,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Ⅰ度烧伤、浅Ⅱ度烧伤、深Ⅱ度烧伤、Ⅲ度烧伤等。烧伤的程度不一样,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也是不同的,根据烧伤级别,可以判断烧伤的程度。 二、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 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


·2023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
      2023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 一、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 前不久,我国交通部门公布了一件重大消息,那就是从2018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将正式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营运证,这也就意味着,轻型货车车主以后可以无证跑运输了。 开过货车的都知道,要想拉货跑运输,必须要有货车营运证,4.5吨及以下的货车属于轻型货车,挂的是蓝色牌照,所以车主必须要有蓝牌货车营运证才能拉货。 这种轻型货车能够办理入城证,由于驾驶难度不高,所以,一般开...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结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结案怎么办?保险公司迟迟不结案的话,被保险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程序是交通事故结案后,保险公司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