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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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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2012年12月20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刑法中自诉与告诉才处理的区别两者存在交叉之处,但前者的范围要比后者宽一些。这个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类型,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及虐待致人死亡都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自诉案件除了以上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外,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干涉通信自由案、侵犯知识产权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遗弃案,已经侵害公民人身与财产权利法定刑为3年以下的各种犯罪。故意伤害轻伤,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自诉。3、还有一种比较特殊,就是检方不帮你做事: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这类案件也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但是和前两种有一些区别,比如说不能适用调解和和解结案,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等等。关于规定的不告不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是由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那么才会依法受理。要是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等,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一审之后新刑法生效二审适用吗?
      当我们有困难需要上法院解决的时候,在审判的过程中那难免也会遇到一些不懂的问题,在有些时候,一审判决之后,原告被告双方可能有一方会出现不服从的判决结果需要上诉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二审了,当一审之后新刑法生效二审适用吗?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说一说吧。 一、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 我国刑法一个重要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如果一审判决后新的刑法条款生效,二审判决是否适用新刑法要看是否对被告人有利,如果有利,适用新刑法;如果不利,适用...


·村委会单位犯罪主体能构成吗
      我们知道,犯罪即是指触犯了法律法规,而且犯罪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犯罪,即单人实施的违法活动;另一种为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机关、团体等。那么村委会属于这其中的一种吗?村委会单位犯罪主体能构成吗?一、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二、村委会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主体吗村民委员会不属于《刑法》意义...


·拘役怎样执行 拘役是多久
      在对拘役刑执行的过程中,除了要知道拘役是怎么执行的外,同时也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是多久。虽然这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但也是有具体期限限制的。那到底拘役是多久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拘役怎样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在其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法律文书”是...


·构成犯罪和成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犯罪需要分析构成要素、成立犯罪即已经确定犯罪状态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对立的(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成立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是由犯罪定义中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概括。同样,通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犯罪条件的归纳、概括,可以形成该具体犯罪成立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由刑法条文(包括总则和分则...


·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


·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一、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制造假酒最多会被判无期徒刑。 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


·刑事案件中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刑事案件中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一、刑事案件中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1、刑事拘留的37天之内通常会转为羁押逮捕,但刑事拘留其实也是羁押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不代表将来一定会转为逮捕。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


·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有哪些内容
      死缓又可以叫做死刑缓期两年,由此可见,此时的缓期时间为两年,这是固定的期限,但是这期间具体该怎么来算呢?关于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行贿1000元钱够判刑
      一、行贿1000元钱够判刑吗?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


·抢劫罪中的转化犯问题有什么规定?
      抢劫罪中的转化犯问题,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转化,应当首先实施了盗窃抢夺或者诈骗行为,如果携带器械,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从而转化才抢劫罪,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是当场实施暴力行为,或者携带凶器,胁迫抢夺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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