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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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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2、构成要素不同
  
  (一)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非法拘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一是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是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四是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非法拘禁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而拐骗儿童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此外,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拐卖儿童的现象是屡见不鲜,主要还是因为儿童他们保护自我的一个能力是比较弱的,所以对于这种犯罪的话,国家进行了一个更加严厉的处罚,除此之外的话,我们国家还有非法拘禁罪,两者的侵犯的客体利益的话都是存在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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