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底的理解,这里的“等货币收入”是指且仅指前面提到的四种工资。如果包括加班费,这里肯定要列举出来的。这是从语法上理解。此外,从情理上理解,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在正常工作时应该得到的工资。这里的正常工作是指,正常的工作条件、正常的工作时间、正常的工作强度。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且加班有专门的加班费来补偿。所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应包括加班费。但是。正如楼上所言。如果有的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常年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并特意把基本工资定得很低,把正常的月工资以加班费的名义发放。这种情况下,则应该重新考虑真实月工资的认定。这是非正常情况。不能用特别代替普遍,用非正常代替正常。综上,在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中不包括加班费。二、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这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挂钩。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工作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话,则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工作在一年以上,那每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
  
  
  


·七级伤残赔偿30万合不合理工伤七级一般很难赔到30万
      七级伤残赔偿30万合不合理工伤七级一般很难赔到30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一、高管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索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高管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索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公司在员工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需提前告知员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


·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进入职场的小伙伴都了解这个劳动合同,在正式入职前需要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书,这也是法律规定所必须的,每家企业对这个劳动合同书的规定都不一样,除了满足法律要求的必备条件外,还有根据其自身特点所规定的条件,今天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南通市的劳动合同,看看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


·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工伤指的是我们的工作中身体部位收到的不同程度的伤害,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包括医疗、营养、伙食、生活护理等方面的补偿。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您需要向您的劳动单位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下面请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


·一、广东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广东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广东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是: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1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工伤认定复议时限是多久?
      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看,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需要在60日之内作出认定结果,而此时对于认定结果也不是说所有的当事人都会认同,其中也就有出现不服的情况。此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要注意时限问题。那通常工伤认定复议时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哪些?(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二、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的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在工作岗位上,职工因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应该及时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处理的话,职工可以本人或者委托家属向劳动保障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资料。那么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这篇文章。 一、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


·无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
      无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予以承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在工作中负伤的,因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1、工伤的认定:...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遇到的诉讼时效 由于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及具体争议的诉讼时效并无明确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纠纷通常都会遇到的质量、工期、造价争议,其诉讼时效的把握往往缺乏法律根据。国家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很多问题的处理做了具体的期间和期限的规定,包括很多除斥期间的规定,虽然这些规定都和诉讼时效的起算有直接的关系,但并没有...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末位淘汰制”调岗调薪四
      用人单位推行的竞争性考核选拔能够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调岗合理,劳动者主张违法调岗,不予支持——吴某诉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实行的竞争上岗引发的劳动争议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分对待,对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的竞争上岗应予以支持,但对于用人单位以竞争上岗方式对劳动者实行惩罚性、侮辱性调岗降薪的行为则应予以否定和制止,若用人单位推行的竞争性考核选拔能够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调岗合理,劳动者主张违法调岗,不予支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