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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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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可以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者能够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共七种:劳动者随时解除(通知和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第38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时,劳动者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随时可解除,但要通知用人单位) ,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过错(见第26条)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此种特殊情形下,劳动者以保障自己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可立即走人,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随即自行解除。经济补偿只能由劳动者事后向原用人单位追偿。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在没有按劳动法履行的时候,劳动者是可以用法律的条款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仅可以让用人单位放发当月的工资,而且还可以让其支付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额,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从而避免引起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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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事人还没满18岁算不算童工?按劳动法来说不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具体分析如下:1、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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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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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辽宁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


·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很多大型工厂为了扩张产能,经常会对厂房进行扩建,这时就需要从政府手中拍卖到工业用地。工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无限期使用的,我国的土地使用转让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那么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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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被拒自杀工厂是否有赔偿
      工厂没有过错的话,不承担责任,更没有赔偿。同时员工自杀不属于工伤。遇到员工自杀,用人单位应第一时间报警及通知家属,并通过录像、证人证词、物证等手段保留必要的证据。无论依地方规定,还是民法理论,或是出于人道主义,如果双方就相关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的,都应签署相关协议及保留书面的费用支付凭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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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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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工伤死亡有什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但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此时家属工伤死亡的有什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的赔偿有丧葬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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