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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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借贷案件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王?????? ,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现经常居住地:?????? 被答辩人:陈?????? ,男,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 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因被答辩人陈?????? 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之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该借款合同履行中答辩人是在 ? ? 区辖区内把货币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合同的履行地在 ? ? 区境内,所以 ? ? ?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三、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实际提供了借款的场合下,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有两个:在提供借款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借款人,因此,借款人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在返还借款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出借人,因此出借人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依据新的《民诉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现答辩人王?????? 要求被答辩人支付货币,所以答辩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综上, ? ? ? ?人民法院有权对此案管辖。此致?????? 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答辩人:?????? ? ?日期:?????? ? ? ?以上内容为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实际地点,进行修改参考使用。借贷也是常用的事,借贷问题也比较突出,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还得需要弄清楚关于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出现问题,要积极面对,想办法解决,提供有力证据。如果您对借贷案件管辖权的知识内容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咨询无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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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机构可以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什么职责?一、什么机构可以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只有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为公司债权受托管理人。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订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受托协议。
《债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
·做生意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做生意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期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可能事情就很复杂的了。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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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但是同时规定了,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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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对于这些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又是什么呢?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一定要了解这些内容。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实践中常遇到的借款人违反义务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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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贷款人的损失实际上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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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夫妻对外借债时,一般也只是由一个人去借,而不是两个人一起去借。那么,在法律上,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为了避免后续麻烦,会进行明确的约定。那如果夫妻约定由自己单方还债会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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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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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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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格的投资者,不仅要有一定的风险承担力,同时也需要有足够的风险识别的能力。因此怎样做一个合格的投资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条件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相关内容。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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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间借贷立案后开庭时间要分情况来看:
1、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收到传票后15日之后开庭。
2、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普通程序,需要30天之后开庭。
3、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为60天,公告送达期满后可安排开庭。
二、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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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备用信用证贷款? 一、什么是备用信用证贷款?
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是指在境外金融机构开立备用信用证提供保证项下,银行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贷款。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银行业常用术语。基本做法是银行以其他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开具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作担保,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贷款。
银行接受外资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担保除了可为客户发放贷款外,还可为客户减免开证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出具反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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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逾期贷款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已经废止的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对逾期贷款支付利息并加收罚息均作了明确规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