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一方不愿意分割房产怎么起诉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夫妻离婚一方不愿意分割房产怎么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如何书写民事诉讼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5、受诉法院。根据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受诉法院。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民事起诉状的递交时间。7、附件。须说明本诉状副本份数、证据份数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数。确认是共有房产的情况下,不是对方不愿意分割就可以不分割了,问题在起诉之前,原告必须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房子本来就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对方的个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非对方当事人愿意跟自己分割个人财产,不然起诉也没有用。
  
  
  


·一、二手房买卖为何要办不动产证?
      一、二手房买卖为何要办不动产证? 不动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的有效证明文件,所以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要办理不动产证。 1、不动产证是房产在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需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 没有办好不动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任何房产交易行为的第一个步骤就是验证不动产证的真实和有效性。可以这样说,不动产证是一切买卖交易的基础法定文件。 2、没...


·二手房该怎么购买
      二手房该怎么购买 1、查册。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2、签约。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3、晒图、递件。晒图资料: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递件资料:房产证(共有证)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须原件校对)。4、查税。5、交税,过户。6、办房产证、收楼。领取新房产证、办理收楼手续。 二、买二手房如何查询房屋产权 1、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您都知道买房...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二、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归谁?   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


·年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
      年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杭州市,其实是我国的一个经济和科技比较发达的城市了,加上现在国家政府的进步,每个地区现在新修建的高楼大厦和建筑物是越来越多了,但是每个地区可使用的土地面积也是有限的,因此很多比较老旧的房屋就会被拆迁了,那么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


·一、在我国夫妻购买小产权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在我国夫妻购买小产权房是共同财产吗? 1、《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第三、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


·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房子作为不动产资产一直是倍受欢迎的投资类型,房屋买卖热度持久不下,房屋买卖新政策也一直是人们热议关注的话题,对于如此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出关于房屋买卖新政策来呈现给您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新政策规定 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


·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在房产过户交易中,如果一套房子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选择赠与比较好。可是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对于这赠与的房屋又该怎么办理过户呢,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下文详细的为您解答。 一、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如今的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如今的房价以及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水平,这样的状况下人们对于房产的重视度很高,因为房产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富也就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那广州共有房产纠纷案例处理是怎样的?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广州共有房产纠纷案例处理是怎样的? 一项房屋所有权可以有一个主体,也可以有多个主体。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 1...


·最新的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现在武汉的房价比较高,对于刚步入社会的人来说,还没有能力来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若是家在外地或者距离工作的地方比较远,最好的方式就是租房住,租房子是要和房东签订一份租房合同的,那么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为您解答。 武汉市房屋出租合同模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常青4垸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租房合同20年可以毁约吗
      租房合同20年可以毁约吗?签了20年的租房合同是不可以无故毁约的,毁约的责任包括:(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1)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三)赔偿损失(四)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