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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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有什么规定?1、现在用人单位在确定职工加班费计算基数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职工工资分很多细项,但计算加班费时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这种情况相对较多,偶尔有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与其他工资项目之和作为基数,但并没有包括所有工资项目。第二、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第三、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第四、职工无论加班多少,每月固定可得一笔“加班费”,即根本不考虑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一定比例(150%、200%、300%)支付职工加班工资。3、合理确定职工加班费计算基数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第四、实行计件工资时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二、加班费的具体标准1、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2、劳动法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3、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我国是劳动人口大国,也是一个非常重视劳动力的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已经越来越全面完善了,力求最大的保护劳动的合同权益不受侵害。其中,针对加班费用计算就给出了很明确的计算标准以及其一一对应的基数问题,现在信息也是越来越公开透明化了。
·什么条件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提出,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时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比如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在以下七种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
(1)、...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仍为劳动关系?
司法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当由于各种原因员工需要向公司辞职时,公司会让员工先提出辞职申
当由于各种原因员工需要向公司辞职时,公司会让员工先提出辞职申请,申请通过后才批准辞职,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辞职申请的写法,为此很是苦恼,就怕写的不对,造成其他麻烦。我们特别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辞职申请书,也叫辞职书或辞呈,是指员工在离职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填写的书面申请文本。通常有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五部分构成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
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培训期限合法吗?
每年都有大量的毕业生在为工作奔走,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企业的需求,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培训公司,他们利用毕业生找工作的急切心态,让他们签订一些不平等的合同,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为您解答有关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培训期限是否合法。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约定培训期是不合法的,一般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二、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
长期待遇的审核每年的三月份开始进行审核,此次年审范围包括截至2018年3月31日按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人员(包括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享受长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年审时间为2018年4月2日至5月31日。《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年审材料。未进行年审的单位,暂停该单位工伤职工或遗属的长期待遇,待补审后,待遇恢复正常。为做好工伤职工或供养亲...
·工作了五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
·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北京作为我们中国的首都,北京当然有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劳动仲裁程序,您都在问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资料,马上就给您介绍一下北京的劳动仲裁程序,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北京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
·一、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有无误工费?
一、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有无误工费?不产生,但可以主张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学业受损的可以主张适当的补课损失等。如果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那么有证据能证明,可以要求误工费。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