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员工主动离职会有违约金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员工主动离职会有违约金吗?
  
  不需要进行支付违约金。
  
  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违约金,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你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内相应的培训没有来得及进行的话,那么产生的费用则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或是签订保密条例的劳动者来说,在约定解除或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限制期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如若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追究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
  
  辞职违约金问题
  
  首先说一下违约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服务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就是说双方协商后,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
  
  那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这个约定的可以支付单位违约金。
  
  二、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是可以主动的离职,只要在离职的时候双方就要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按流程走,也不会存在有任何违约金,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需要按劳动法来进行办理,如果用人单位不批,那么到时间也可以随时的走人。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工伤认定证人吗
      申请工伤认定不是必须有工伤认定证人。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劳动争议仲裁概念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概念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案件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


·一、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我们知道在受到鉴定意见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受到鉴定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复议请求,并且提交必要的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一)需要的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活中各类建筑拔地而起,而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得到越来越多的民众的关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仅会影响到使用体验,还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工程质量的评定十分重要。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劳动合同要一式两份吗?
      劳动合同要一式两份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该条文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拿一份,劳动者拿一份劳动合同的意思明确予以规定,双方应依法履行。 劳动合同通常一式两份,是为了方便合同的双方都能保留作为证明(或证据),也便于双方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 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放在单位保管就安全吗?员工是否需要自行保管自己的合同呢? 虽然单位提出保管劳动合同是为了员工考虑,但在法律上确实...


·厂里招收童工会怎么样?
      时代的发展,业务上的繁忙,使得很多企业和厂家为了压低劳动成本加快生产速度,就会选择招收童工进行劳作。但是他们忽略了我国的劳动法,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招收工人的年龄,如果招收的工人年龄不和法律规定,那就是违法行为。那么,厂里招收童工会怎么样? 一、厂里招收童工会怎么样?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


·一、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
      一、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 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的内容为: (乙方):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 年 月 日。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签名...


·朝阳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认定的流程,在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是有规定的。所以不管是由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都要严格遵守工伤认定的流程,依法进行。并且在进行工伤申请期间是需要有一定的时间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朝阳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朝阳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申报 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项,发生工伤是非常不幸的事件,许多人关注的焦点是,工伤认定期间工资的发放,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从而来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


·在我国私人做伤鉴定高还是工伤鉴定高?
      在我国私人做伤鉴定高还是工伤鉴定高? 私四人做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但是通常情况下,他的收费标准基本上一致。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二、工伤鉴定等级资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首先身份证件是肯定需要的,然后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一)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