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刑诉法规定最长能了拘留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根据刑诉法规定最长能了拘留多久?根据刑诉法规定最长能了拘留8个小时或者是24个小时,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法条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被进行了行政方面或者是刑事方面的拘留,不论是哪一种拘留的过程,都是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时间界限的,否则的话会有相关的人员滥用职权,所以为了规制这样的一种行为,时间方面是非常短的。
  
  
  


·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寻衅滋事罪要坐多久的牢?
      寻衅滋事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那么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换言之,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


·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行贿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官员受贿会受到刑法的处罚是众所周知的,而其中的行贿人员依然触犯了法律,对于行贿向国家工作办事人员为自己谋利益的行为即认定为行贿罪,犯罪主体有个人也有单位,那么单位行贿罪法律规定是什么呢?详情见下文。 一、单位行贿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


·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在实践中,有些人为了获得金钱,会以拘禁的方式绑架他人,然后向其家人索要财物。而对于这种行为,很多人不知道该认定为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到底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呢,而一般哪些行为能构成绑架罪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 现在我国的国民素质正在不断提升中,但是仍然有些人存在素质低下、打架闹事的现象,扰乱公共秩序,给他人造成伤害,这种行为即为寻衅滋事,有的人在犯这种错误之后,悔过自新,便去公安局投案自首,那么寻衅滋事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呢?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事自诉案件文书送达规定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诈骗金额6000构成什么罪
      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就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要依法受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销售假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2、处罚的方法不同。一般违法,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而销售假药犯罪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


·法律规定放火罪有哪些特征
      放火罪有哪些特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


·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打架斗殴的情况很多,稍有不慎,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很明显,构成了犯罪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处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