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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婚孩子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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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二婚孩子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有孩子的情况下,应当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有子女的情况下,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另外在离婚时还需要对子女抚养权的认定情况进行处理,并按照约定的标准来支付抚养费。
  
  
  


·离婚抚养费变更是否可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会对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做出计算、约定,但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那么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此时父母离婚抚养费变更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离婚抚养费变更是否可以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无力抚养标准
      无力抚养标准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 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费标准是什么?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但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


·夫妻有什么病不能离婚 分居两年一定能离婚吗
      夫妻有什么病不能离婚?分居两年一定能离婚吗 对于夫妻一方患有什么病不能离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原则上只要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方要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分居两年不是离婚的充要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抚养费需要根据小孩的实际需要、支付方的收入状况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


·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倒该怎么归责?
      现在不管到那个城市都是随处可见的高楼建筑,在这钢筋水泥造就的森林里生活和工作。当然这是现在经济发展所带给我们的一些变化,但有好处就有相对的一些坏处。在这种地方高空坠物就是最常见和的一种危险。因为无论在怎么避免这些情况,总有疏忽的时候。比如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倒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去归责呢? 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


·户口本复印件能进行登记结婚证吗
      不可以。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原件、居民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找村委会开户籍证明。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们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进行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申请的有效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且诉讼前和诉讼中申请是不一样的。那么,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吧。 一、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自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并提交必备的文件之日起,最长一个月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出最长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的时间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1、给予婚姻登记机关充足的时间作全面、细致的调查,保证离婚质量,防止草率离婚;2、婚姻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最长为一个月,也促使其及时、快捷地作出决定,...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下来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男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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