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事故是经常性出现的意外事故,当其发生时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金,死者因他人致害受伤或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2017年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δ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罗列的关于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全面的描述了相关的交通事故内容和赔偿的标准,各项交通赔偿事项的计算处理都十分的详细。希望能让您有所了解。
·一、 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 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摩托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获得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标准的,也有相应的计算公式。那么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呢?又应该如何计算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简单讲一下。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
证券法规定,发行债券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该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例如,公司发生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证券、税收、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应当受到惩罚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
·贷款车可以质押吗
贷款买的车可以贷款,办理抵押贷款,现在很多贷款机构都是押证不押车的。车辆抵押贷款的流程是: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向贷款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汽车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不同的贷款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不同)。2,贷款机构审核贷款人的资质。3,贷款机构评估车辆价值,预定贷款金额。4,贷款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把车辆驾驶证押到贷款机构。《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交付时的流程不同。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本人交付。2、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
·驾驶证过期能开车吗?
驾驶证过期能开车吗,被交警查到有什么后果
驾驶证过期后就不可以使用了,查到后将按无照处理。
驾驶证应该在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带上身份证(非户籍地申领的需要提交申领地的暂住证)、驾驶证和证件相片3张到发证车管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然后到车管所指定的体检点参加体检获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费30元左右)后,一并提交办理换证业务。
但有规定:有效期满不换证超过1年的,驾驶证被注销。所以在过期1年内办理换证业务都可以,可是在未换证之前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轻微伤可以获得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轻微伤可以获得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轻微伤可以获得赔偿金,根据《民诉法》与《刑诉法》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审理期间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也可以在刑事审理完毕后向法院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起诉(这种方式有时间限制,在受伤后一内之内或者鉴定后一年之内)。
二、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
·出租车肇事逃逸惩罚是什么?
出租车肇事逃逸惩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醉驾”不仅指醉酒驾驶汽车,还包括摩托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指出机动车的范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则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动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可见,摩托车也是刑法危险驾驶罪中机动车的范畴。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变更可以吗?怎样变更?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导致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变更是否允许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解答一下。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达成后能不能更改
1、一般来说,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