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
  
  (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鼓励作品的传播
  
  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我国于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二、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数额,但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1)受害人所受损 失后果是否严重;(2)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3)侵害出于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4)侵害人主观过错状态;(5)侵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6)侵害人获利 多少;(7)侵害行为的社会影响;(8)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二)行政责任:
  
  (1)警告;(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5)罚款;
  
  (三)刑事责任:
  
  1、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 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 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单位犯第 217条、218条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条的规定处罚。
  
  4、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 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一律予以没收。
  
  5、犯上述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追究刑事责任 外,应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拥有作品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这种保护就是为了防止自己的作品受到他人的伤害,而且保护的原则不仅是为了保障作品的个人利益,也是为触使国家的发展,使有用的东西可以得到合法的保护。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


·抢注海外化妆品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海外化妆品商标是否合法 抢注海外化妆品商标是不合法的,商标权是一种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财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商标权可以通过使用、许可、转让等形式为其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商标权又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一般有形财产权相比,商标权所蕴涵的财产价值具有不确定性。 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成为商标抢注的理论基础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汇编法条只要确定是独立作品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


·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办理
       一、国际专利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 PCT 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 第二步:国际检索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第三步:国际公布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第四步:补充国际检索(可选) 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


·作品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
      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邻接权是从著作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没有著作权就没有邻接权。相反,没有邻接权,著作权的传播和发展就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见,二者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与基础,而邻接权的产生又完善和发展了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自己作品许可给他人通过...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一)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没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咋办?
      没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咋办?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另外,《商标法》采用的是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此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有一个办法就是在先权利人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向商标局陈述商标在先...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可撤销吗
       一、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可撤销吗? 1、可以的,商标在注册过程中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在实践中,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其作者就取得的权利,又分为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是可以对其进行转让的,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等。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在商标领域内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我国法律明确提供给您几种救济途径,其中就包含了商标行政复议,申请商标行政复议不仅要求合理正当,还要求符合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程序。那么,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程序 复议程序是对处理决定进行再审查的一个措施,保证处理决定的正确性,它也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监督的一种方式。它有利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办案人员工...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据介绍,第一种解决方案是尝试联络引证商标申请人,要求其撤回该商标申请;第二种方案是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墨西哥实行商标无异议制度,相关公司可考虑在商标申请现阶段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提醒官方应驳回引证商标;第三种方案是待商标核准后再提出无效申请,如果被抢注的商标目前尚处于申请程序中,被侵权公司也可静待相关商标的审查结束,若审查员驳回了商标,则不必采取任何行动,若审查员未驳回,公司可待商标核准后再提出无效申请;第四种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