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财产异议书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破产财产异议书怎么写 破产财产异议书
   取回权申报材料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 先生(女士)在本公司任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二○一五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取回权申报专用)
  委托人: 受托人: 因浙江汉鑫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现委托下列人员作为我方(本人或单位)
  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申报取回权、与管理人核实、确认取回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取回权);
  2、代为取回、受领标的物;
  3、代为行使权利人的其他权利,代为履行权利人的其他义务。 代理期限: 委托日起至申报标的物全部处置完毕之日止。 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方
   相关知识:规定的破产财产有哪些
  第六十四条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六十五条 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
  第六十六条 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第六十七条 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
  第六十八条 债务人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的或者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在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因错误执行应当执行回转的财产,在执行回转后列入破产财产。
  第六十九条 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
  第七十条 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第七十一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项所列的财产,财产权利人有权取回。
  前款财产在破产宣告前已经毁损灭失的,财产权利人仅能以直接损失额为限申报债权;在破产宣告后因清算组的责任毁损灭失的,财产权利人有权获得等值赔偿。
  债务人转让上述财产获利的,财产权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等值赔偿。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一份破产财产异议书,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对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如果所有人不及时的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自己的财产被当做破产企业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这样对自身是不利的。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企业运营不善导致的无法经营是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之后进入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的,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对企业破产的申请所需材料肯定是不了解的,这样的话就无法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反而会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在处理材料上,那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才行呢?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企业...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是什么?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1)重组是公司本身主动的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引入第三方资金以挽救公司经营(2)重组方式通常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3)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2、破...


·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当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很多小公司由于抗风险能力差,面临破产风险。公司的破产申请经法院同意后,就进入到了破产清算环节,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如果处理的好,职工的权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得到保护。那么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具体讲解下。 一、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权利。一般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 1、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 企业发展不顺利亏损严重无法承担的话,自然会选择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去处理的,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的转换是很多人都在讨论的话题,当前还有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要如何转换呢? 解散清算到破产清算的转换方式 出现解散原因的公司在解散清算程序刚开始时,其确切的资产负债情况一般并不清楚。但在经过财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之后,公司资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及原则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1、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法院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管理人应将该方案提请法院审查,法院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以裁定认可。有关方案自法院裁定认可之日起生效,债权人会议经讨论未能通过破产财产方案,且在管理人二次提交该方案后,债权人会议仍不能通过的,管理人应将该方案提请法院审查。法院审查认为该方案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责令管理人予以纠正。法院神擦汗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以裁定认可。有关方案自法院...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果股东在他的出资范围之内有限的承担公司的债务偿还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以到期债...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一、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称之为破产债权,其范围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债务人...


·企业破产重整的结果
      企业破产重整的结果企业破产重整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企业破产重整成功,那另一种相对的就是失败,那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下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所带来的好处,和企业破产重整失败所导致的后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破产重整成功与失败各导致何种后果? 破产重整成功后,债务人通过重整恢复经营,法院可以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结束,债务人随之恢复自主经营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因重整失败而导致破产重整程序终结的,法院除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外,还应根...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一个突出的法律特征就是其股东的惟一性,即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包括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全部出资或股份均由惟一股东持有,惟一股东仅以其出资或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一般不分离,内部治理结构相对简单,一般不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虽然一人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