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只要在五年内完成即可。根据规定,首次出资应该在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其余部分股东可以按年分期缴纳,这样的好处是减轻资金压力,不用全部实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二、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分期缴纳。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综上所述,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的,但是要求了需要在五年内完成,并且对于首次出资规定应该在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这样主要是为了减轻股东的资金压力,不用全部实缴。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


·一、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准备好所有股东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2、公司核准名称; 3、带好材料和通过的公司名称,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工商局刻光敏富盾公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 7、去银行开设基本户(至此,公司已经办理完毕)。 温馨提示:公司办理好后,剩下的便是公司后期的税务处理了,首先要到税局报到,然后第二个月就要开始做账报税了。 (二)办...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 一个企业要想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就需要不断的去融资发展来让自己的企业规模和业务变得更为壮大,这样才能让一个企业能够长期发展下去不会因为市场的改变而被淘汰,我国的证券公司有很多类,那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 融资融券的利息是万分之八点六,按日计算,每天的利息大概在万分之二点五左右。 按日计息,利息为年化8.6%,隔夜算一天 二、证券公司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程序? 首先要注意一下,法人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自然人,它是一个机构,是公司这个整体。而企业的法人代表才会是一个具体的人,一般都会是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理事长。而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是有要求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不同的,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人事不同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对于比较重大的事件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对其进行商议之后确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


·合同首签三年的公司可以去吗
      合同首签三年的公司可以去,不存在违法的可能。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可以转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长短主要取决你自己的发展规划,每次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就可以互相选择一次。也就是说,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分公司签的合同自己可以承担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自己可以承担吗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


·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
      一,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对于分公司印章的管理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为了防范风...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 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和依据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由于发展受限,各种原因造成运行受阻,所以一般公司都会进行资金重组,进行整合公司,对其经济效益、人员状况、内部管理等问题进行调查,那么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都有什么呢?下面让为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指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指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指在法律层面上代表着公司向外面所做出一定的行为,并且要承担着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人有违法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