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在新的概算定额没有编制颁发之前,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仍按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安装、仿古建筑、园林景观绿化、市政机械土石方工程以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330号文颁发的消耗量标准为基础计算。
  1、人工费。人工工资单价均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工资单价计算,其中取费单价按每工日30元计取。
  2、材料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编制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计取。
  3、机械费。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为计费基础;市政道路、桥涵、隧道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则以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中的机械费为计费基础。超过取费基价的人工工资单价、燃料及电的单价其价差应予调整。
  (二)打桩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不分工程量大小,其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工程机械土石方则按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
  (四)随同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项目并入建筑工程内计算。
  (五)设备运杂费按设备费的7%计取。
  (六)总概算中的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其价差预备费费率按有关规定计算。
   二、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1、 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① 劳动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某工种某等级的工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或在单位时间内(工日)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劳动定额有两种基本表示形式。时间定额: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产量定额:在单位时间内(工日)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
  ② 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一定品种规格的建筑或构、配件消耗量的标准数量。③ 机械使用台班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利用某种机械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或某项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时间或在一个工作台班内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标准数量。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① 施工定额是企业内部使用的定额。它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为测定对象,表示某一施工过程中的人工、主要材料和机械消耗量。施工定额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也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② 预算定额是编制工程预结算时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耗用量的数量标准。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预算定额是用途最广泛的一种定额。
  ③ 概算定额是编制扩大设计概算时计算和确定扩大分项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耗用量的数量标准。它是预算定额的综合扩大。
  ④ 概算指标是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工程概算所采用的一种定额,是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以“平方米”、“立方米”等位计量单位规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耗用量的数量标准。它比概算定额更加综合扩大。
  ⑤ 投资估算指标是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一种定额,一般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对象。它也是以预算定额、概算定额为基础的综合扩大。
  3、按照专业性质划分:工程建设定额分为通用定额、行业通用定额和专业专用定额三种。
  4、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类工程建设定额可以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五种。
  根据湖南省颁布的《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提到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预算应该按造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装修装饰项目也可以录入预算费用中。另外,您还应该了解的就是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一共分为四种分类方法。每类方法又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试用期工资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中已经实际取消了劳动教养的说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被劳动教养的人。而此时,他们的人身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于是有的人就在咨询究竟可以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吗?下面我们告诉你答案。 一、劳动教养人员能否结婚? 劳动教养人员是指违反法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劳动教养是我国对这些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劳动教养一贯实行劳动生产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为了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劳动教养人员,对于劳动教养人...


·江苏常州哪里有工伤鉴定?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江苏常州哪里有工伤鉴定?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一般有单位解除、双方协商、劳动者提出解除这几种。单位解除关系的情况包括员工造成损害即时解除,员工无法工作提前通知解除和破产解除。后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赔偿金。提醒:要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再签字。以下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的资料: 一、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程序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其中主要有: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弱电工程合同怎么写? 弱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是什么?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是什么样的? 现如今,城市发展不断扩大,经济迅猛发展,许多公共建筑出现,不仅给民众提供了便利,也带来了一些危害。国家为了规范公共建筑的建造,同是也为了检验公共建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出台了一系列的验收政策,下面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关于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关内容 1、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文件,应满足建...


·物业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物业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甲方:________物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固...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的?一、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生产)条件下,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情况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一定品种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配件等的数量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是编制材料需要量计划、运输计划、供应计划,计算仓库面积,签发限额领料单和经济核算的根据。制定合理的材料消耗定额是组织材料的正常供应,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以及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积压、浪费的必要前提...


·公司规定入职不满7天没有工资是否符合规定?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来发放的,不同的用人单位关于工资的发放是不同的,但是不管怎样,工资都需要按时的发放。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只工作了几天就选择辞职,那么,公司规定入职不满7天没有工资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公司规定入职不满7天没有工资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规定入职不满7天没有工资是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二、其他注意事项:试用期不得超过6...


·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即使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不对员工负责任。与此同时,身为劳动者来说,在遇到工伤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呢?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 1、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