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内容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实施日期为2004年3月1日,相关技术与规程已经成为国人的标准,下面和您谈谈此书!
   一、总则
  1、为加强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增加经济效益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技术管理工作。
  3、企业必须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健全技术管理体制完善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4、企业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实现企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5、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6、企业可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本规程制定企业技术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技术管理机构
  1、企业应设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1名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企业规模与实际需要可设若干名专业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分别
  负责专业方面的技术工作。
  2、企业应有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的部门。
  3、项目经理部应设技术负责人1 名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可根据规模与实际需要配专业工程师或技术员若干名从事具体施工技术工作。
   三、技术管理职责
   (一)总工程师
  1、为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全面负责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参与企业技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
  2、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3、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监督负责解决工程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4、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和实施企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技术工作计划。
  5、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审批基层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问题的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负责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企业的季节性总体施工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计量与测量管理。统一管理计量与测量器具和资料对基层单位管理工作进行监控。
  7、负责制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制定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定。
  9、负责工程技术资料与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
  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项目部的技术管理体系与规章制度明确项目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
  3、组织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工作。
  4、参加施工中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技术处理方案的制定。
  5、负责本项目技术标准管理、试验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计量和测量管理、技术培训工作等。
   四、技术标准及工法管理
   (一)技术标准管理
  1、企业执行和应用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岗位和职责。
   (二)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的应用
  1、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推荐性标准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一经采用亦应严格执行。
  2、企业应将标准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使物资选用、技术方法、质量验收等工作均符合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3、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统一或分级购置和发放的办法配置所需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并建立目录清单。
  4、应及时掌握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发布与修订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应建立标准的收发记录并加盖有效标识。作废版本应及时回收处理对需留存的作废标准应做出标记以防误用。
   (三)企业技术标准的管理
  1、企业技术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制定。企业技术标准有以下几种
  1、产品生产企业由于没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而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为提高企业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制定的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3、对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4、施工工艺、方法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为国家建筑工程技术的实施提供了标准和范本,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建设。三言两语是介绍不完的,但是他的地位和实用度是您所实实在在感受到和体验到的,希望您可以严格遵守,不要触犯界限。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 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1、工资是劳动报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应有报酬,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6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 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


·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做出结果
      申请工伤认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此时无论是由谁提出认定申请,此时都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认定部门就有可能不予受理。而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那一般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做出结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做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


·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建设在进行的时候,就会有工程建设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工程合同。这双方当事人就是工程建设的发包方,承包方。他们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之后,就会依据工程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责任义务的履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那么,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


·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这一方面非常的重视
      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这一方面非常的重视,因为工作是人们的金钱的主要来源,生活也需要金钱,所以没了工作就相当于不能够生活。所以我们国家对工伤规定的也非常的严格,您其实对工伤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您知道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划分吗?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


·一、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一、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同样都是劳动者证明与原来的用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您可不要误以为这两种东西是同样的事物,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其实大有区别。为了方便您了解他们之间的区别,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有哪些 1、作用不同 离职证明一般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操作即可完成退税。 1、注册“个人所得税”软件 2、注册完成之后,回到登录界面,输入刚才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即可。 3、点击之后就可以查询到去年一年的个人缴纳税款信息,上面是收入,下面就是所缴纳的税金。 4、查询出自己符合国家退税的收入之后,就可以申报退税了 5、提交成功之后等待结算。...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普通员工是不一样的,股东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者,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的要求不一定股东就是属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有些股东可能是仅仅给公司投资并不具体参与公司的经营。不过有很多普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


·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设立了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立场和利益不同,所以十分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为了正确处理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那么,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


·一、员工在试用期被开除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被开除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能否辞退员工辞退条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在工作中因为一些事受了伤,许多人不清楚法律规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赔偿,而且不知道可以申请工伤法律援助,这些方面对好多朋友都不太清楚,而自己艰难硬抗,今天我们就一起围绕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这个关注点来谈一谈。 一、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 公民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公民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应当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属于可以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