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劳务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属于不定时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的终止这种关系的,而且没有签订合同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要求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随时辞职只要符合条件的,一般就可以使用此权利,但不管是否用人单位违法,都是需要提前的通知用人单位,在自己合法的情况下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相应的经济赔偿,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2、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不小心受伤,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需根据受伤的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


·辞退怀孕法人女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怀孕法人女员工怎么赔偿?1、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


·疫情期间上班有加班工资吗?
      疫情期间上班有加班工资吗?疫情期间上班工资并没有提高,但涉及到因疫情原因延长休息时间的,如果在这期间工作的,可以享受到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结算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只有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怎么填写
      生活中,申请工伤认定的话,社保局会要求申请者首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相关材料并且填写工伤认定登记表以后一并提交。不过,毕竟现在工伤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少见的,所以可能绝大多数人都根本就不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甚至对于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怎么填写都不清楚。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怎么填写?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


·恶意克扣他人工资有怎样的责任
      恶意克扣他人工资有怎样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克扣工资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


·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相互制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就是劳动关系,拉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对劳动者影响很大,关乎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认定是按照法规根据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来认定的,那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分析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