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适用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适用吗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除了适用普通法以外还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等特别法的规定,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阶高于普通法。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精神,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清算中的适用。2、《企业破产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破产财产的拍卖竞买人对于破产财产的权利负担十分谨慎,如果作为破产财产的租赁房屋上尚存在租赁权利的话,将会使破产财产的价值大幅度的贬损,或是拍卖价格过低、或是无人竞拍,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严重者可能导致债权人会议无法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同时,如果未能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清算中的适用,认可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话,会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优先于法定优先权、抵押权等在先权利,破坏了企业破产的法定清偿顺位。故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其法律依据即为《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解除或者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破产管理人通过此种方式清除破产财产的权利负担,保持破产财产的价值稳定。二、如何在破产清算中保障承租人的权利1、破产管理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可积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财产的分配情况获得合适的清偿。2、破产财产拍卖时,承租人可以承租人的身份向管理人申请获得优先购买资格参与竞拍,从而避免装修等实际损失。三、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买卖不破租赁例外的情形总结如下:1.租赁物是动产的。2.先抵押后出租的。3.被查封后出租的。4.租赁物为破产财产,且在破产处理过程中。综上所述,对于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的关系在法律当中并不适用,而且通常会通过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来保障破产财产的价值,而破产财产拍卖的时候,承租人也有权利参与竞拍。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两者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如果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对公司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按照规定,由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清算的通知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带来的分析。一、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时代在进步,科技也在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许多企业因此应运而生。企业数量也日益增多,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因此,不少企业在不堪竞争压力的情况下,被迫宣告破产,企业家也随时进行清算,然而许多人却不了解它们。现在的我们为您介绍宣告破产和清算。 一、宣告破产和清算的概念是什么 宣告破产: 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


·一、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一、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用人单位倒闭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按职工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公司倒闭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破产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需要支付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如果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要进行破产的清算,清算和处理公司的债务以及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一定要进行担保,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来说,会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具体内容。 一、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如果因为一些债务没有办法清偿的,就可以宣告破产,破产就会有一个清算程序。那么关于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清算全称是破产清算,是公司因为没有办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而启动的程序。 一、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公司竞争失败的就会破产,公司破产的过程是很复杂的,需要清算资产和抵押物。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清算的过程合法规范,对公司的运营状况进行摸底,接下来,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破产清算的内容。一、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1、下列抵押合同应确定无效:(1)以国有企业已被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2)以《担保法》第三十七...


·如何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何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破产清算流程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1、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


·债务人破产申请书范本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债务人破产申请书范本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申请人:某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___________路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请求事项:申请某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破产。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一、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在企业破产之后,遗留下来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职工的再就业。该问题不仅关乎职工的生存,还与社会稳定性及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那么,在现实生活或者在法律中,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