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国家《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钢管脚手架塔拆的施工任务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经济利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内容:
  
  外架从底层自然地面至屋顶构架的外墙双排脚手架,外架附属材料包工包料施工包含的材料:钢管、扣件、外架悬挑工字钢(提供一挑),钢丝绳、钢丝扣、安全网。
  
  二、 承包单价和工期:
  
  1、外架按 ( )总建筑面积计算10个月( )元/m2的工期计算,如外架工期延长,则按总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增加3元。
  
  2、若本工程合同内没按时完工到合同期满时应结算完本工程款项,以后延期款项按月结算。
  
  3、内架如包工包料按实塔面积( )元/m2,内架拆完内架款项一次付清。甲方负责派人所用材料及时清理出来并归堆。
  
  三、 付款方式: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壹万元做为工人生活安排所需,乙方按要求进场施工,甲方施工到二层主体时进行结算,以后每月按实际完成的主体结构面积结算,按结算款的80%支付款项。
  
  2、主体封顶后15日内,按总结算款的90%付款。
  
  3、外架拆除到地面第四层时全部付清工程款(所有工程款税金,发票由甲方负责,用现金支付给乙方)。
  
  4、外架从起塔日为开架日,并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四、 质量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组织施工,按甲方技术交底及外架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挂好安全网铺设好竹排、确保主体,外墙顺利施工。
  
  2、乙方须提供外架工人上岗复印件,并做好班组教育及安全文明施工,上岗必须戴好安全帽。
  
  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所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主体进度同步施工,不得影响主体施工进度。
  
  4、乙方负责钢筋拉结外架的预埋件的安装和硬拉。
  
  五、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无偿提供库房,临时工棚乙方工人住宿,指定材料放置点,并提供水电
  
  2、甲方负责外架塔设的地面硬化,提供竹排、垫木、拉结用预埋钢筋,提供工字钢预埋件、铁丝等,因外架基础下沉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负责,塔拆架时提供井架和塔吊给乙方使用。
  
  3、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需派施工员现场督导,并逐层验收,对检查不及格的部分要及时提出整改。
  
  4、甲方及时拨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停工,责任由甲方负担。
  
  5、甲方其他班组人员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竹排、破坏安全网,如有发生二次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告知甲方其他班组人员,不得偷盗钢管,扣件,如果发现并抓住,钢管按每条500元,扣件100元/个罚款,由甲方负责扣除给乙方,严重者送公安局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工程款付清同自街上失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通过对合同的阅读,相信您对合同中的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甲乙中需就承包内容、单价和工期、付款方式以及质量和其他要求进行详细的说明。并且合同上所述,若有一方未履行,另一方可就此项进行法律告诉。具体情况中,不同的工程案件会合同中的内容会进行一定添加或修改,建议读者向其他相关人士询问更加详细的建筑工程外架合同内容。想了解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首先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管相对甲方,施工方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还是要据理力争,争取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因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享有主动权,如果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付款就可以顺延工期来制约业主,因此应当争取在工程完工前最大限度的争取支付较大数量工程款。再者,在工程进行...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却依旧上班,离职有补偿金吗?
      我们在日常找工作的过程中,大多数人只关注自己可以拿多少钱,对我给谁工作,签订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关注不多,导致一旦出现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收到保障。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却依旧上班,离职有补偿金吗?是没有的。劳务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等都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不续签继续上班也是没有保障的。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却依旧上班,离职有补偿金吗?首先需要指出,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法律没有关于劳务合同到期续签的规定。劳...


·一、签了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有效?
      一、签了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有效? 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不过工伤赔偿会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计算,所以员工在要求对自己进行赔偿之前,应进行伤残鉴定。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将用人单位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有可能会要求员工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员工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 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是有区别的,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司法鉴定的等级不太一致:如果只有司法鉴定,没有工伤认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该合同的审查涉及很多方面,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1、 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


·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
      员工工伤之后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工伤后首先是需要在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之后我们的员工才能到单位进行工伤索赔,那么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手指9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
      手指9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会赔偿多少就要看本人的实际工资为多少来进行合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二,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但是租房享受的权利肯定没有买房落户享受的权利多,而租售同权出台后,很多的朋友都想知道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租房者与购房者,享有同等的入学权利。2、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同时还要附带诸...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


·职工旅游过程中受伤属不属于工伤
      职工旅游过程中受伤属不属于工伤?旅游过程中受伤肯定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一般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从而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薪酬、福利,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后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的类型是广泛的,那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下面就介绍其具体的分类。 劳动关系类型通常的划分的标准为以下几种: 1、根据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二倍工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