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一、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未获得审批的而建厂房的,厂房一般是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如果土地未获审批是由于政府方面造成的,被拆迁人可保留相关的证明,维护自己拆迁的利益。
  
    首先,地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划拨给企业使用,都是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的,如果没有经过审批,不能进行土地的买卖以及划拨。其次,由于得到了原地方政府的承诺,企业放心进行了厂房的修建,但是在后期,遇到相关环评的时候,原地方政府并没有针对于承诺兑现,也没有针对于承诺作出解释,导致在最后企业用地没有得到审批,而被责令关停,限期拆除,遇到这个情况的时候,企业其实可以将原企业进行招商引资的文件之类的证据保存起来,作为后期维护自身权利的证据。
  
    二、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何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包括厂房建筑、附属设施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等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往往直接影响企业拆迁补偿总额,该部分的补偿也是企业拆迁实践中出现争议较大的部分。
  
    3、搬迁补偿费用
  
    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和停产造成的违约金等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方应当予以补偿。
  
    不可搬迁的设备会因拆迁导致该设备的废弃,因此要结合设备的新旧程度,计算设备的重置成本价,对企业进行补偿。违约金的补偿,可以按照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实际违约金来计算。
  
    (2)安置费用
  
    如果是动迁或者是异地安置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动迁时至建成新厂一段时间内的安置费用。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方、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企业拆迁奖励费用一般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方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方、企业之间协商确定。
  
  


·地税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规范合理化,人们所能够行使的权利也是日渐增多,我们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都会给国家缴纳各种税金,那么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认同时,这时我们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向上一级的税务机关提出复议,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地税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哪些? 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行...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现如今,在我国法律上规定,我们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比如说居住用地、文娱用地等,当然也包括商办项目土地。但是不同用途的土地,它的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土地使用年限就是指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时间。 二、商办...


·设计单位要在当地备案吗
      在当地备案是一定需要的。合同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一、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


·准格尔旗征地补偿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准格尔旗征地补偿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起诉抚养费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我们需要彻底解决的,因为还以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是一个国家的希望。一般抚养问题出现在离婚之后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就算离婚父母也有义务去抚养孩子长大。那起诉抚养费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起诉地点规定 在法院起诉一般都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如果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会被驳回,应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种法律凭证,在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登记后即可依法获得,受到法律的保护。持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故而不少人不知道房产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现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土地权利人按照资料要求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土地抵押担保登记由市民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上网报件。 3、审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4、发证。发放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5、归档。申请资料保存归档。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所需资料有哪些?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


·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
      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 一、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一、什么是商住房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最终取得的...


·国家征地补偿果林各类标准都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果林各类标准都有哪些 一、国家征地补偿果林各类标准是多少 1、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2、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