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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累犯是否适应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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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为累犯是否适应缓刑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因为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知道,衡量量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主要是通过是否会再次触犯刑法来体现。因此,累犯之人的人身危险性极大。缓刑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对其采取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有可能适用缓刑。但累犯的犯罪行为人早已用其实际行动表明,对其适用缓刑是不可能避免新的社会危害的。所以我国刑法对累犯是禁止使用缓刑和假释的。二、累犯与再犯有什么区别累犯与再犯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就再犯而言,后犯之罪在实施的时间上并无限制,既可以是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实施。累犯与再犯的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都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2)累犯必须以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怕只单独判处过附加刑);而再犯,并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符合条件规定的犯罪分子,其实有很大可能被宣告缓刑,那么暂时就不需要实际执行刑罚。但是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除此之外,对于被判管制、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单独处附加刑的罪犯,由于不符合缓刑的对象条件,也是不能被判缓刑。
  
  
  


·刑事回避的常见情形有几种
      刑事回避的常见情形有几种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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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私闯民宅死了怎么处理?如果是户主致闯民宅的犯罪嫌疑人死亡了的话有可能会按照防卫过当来处理。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对方不但私闯民宅 ,而且是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当事人对私闯民宅的正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人实施防卫行为,最终导致对方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当事人的行为不违法,也不构成犯罪。而如果对方仅仅是私闯民宅,没有实施其他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当事人将其打死的,则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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