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结婚出轨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结婚出轨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首先婚内出轨不是法定的离婚条件条件,而是需要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作为判决离婚条件之一,这点在我国《婚姻法》第32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发生婚内出轨后,无论是过错方或者是无过错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并非像大家所认为的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起诉。
  
  在通常情况下,单纯的出轨行为是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行为的,而只是简单的道德问题,只有像我之前说过的,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才能认定为过错行为,才能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向过错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另外,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则上不会因为一方出轨而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所以大家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婚内出轨等同于同居。
  
  二、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
  
  一方在婚内出轨的,并不构成法律上规定的有过错方,所以对方一种是不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双方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结婚不满一年女方起诉离婚要退彩礼吗?
      结婚不满一年女方起诉离婚要退彩礼吗 看情况。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


·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公证?
      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公证?抚养权变更公证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原籍)公证处进行,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不能到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那么此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但是有时离婚协议涉及到房...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


·女方出轨离婚还想抢孩子抚养权男方怎么起诉
      女方出轨离婚还想抢孩子抚养权男方怎么起诉?1、携带民事诉讼状当事人到居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进行立案,并且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


·一、过错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一、过错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割?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


·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婚姻法是调解公民婚姻关系,指导办理结婚、离婚及财产分割的重要法律文件,自实施以来,历经了多次修订。对于年轻夫妻来说,有必要对新婚姻法的知识有所了解,这样一旦出现感情破裂,也知道如何维权。那么,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女性朋友介绍下。 一、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


·哪些证据对变更抚养权有利
      哪些证据对变更抚养权有利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5、十周岁...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一直较为复杂。当共同财产牵涉到遗嘱时就更加需要进行准确合理的分析与分配了。那么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 ? 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法院是遵循被继承人意愿的,遗嘱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意识清醒有完全行事能力的情况下自愿立的。且遗嘱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益,更不可以有非法要求,被继承人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财产...


·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当事人无论以什么理由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因此应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补偿,经济不尝试首要的,尤其是抚养费的支付,因为子女属于未成年人的,他们没有经济独立的能力,那么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的费标准?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1、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2、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