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什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有要求该公司协助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权利,如不存在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形,该公司负有协助当事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义务。现该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没有证明其已履行了办理涉案房屋产权手续的协助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法院据此认定某房地产公司未能依约履行其协助义务。现当事人作为涉案房屋的买受方,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履行《商品房购房合同》附随义务,协助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手续,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房地产公司与买受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具有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等义务。若房地产违反法律规定无故未履行该义务,买受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二、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有哪些方面?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在学理上可分为三点: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的一方有所作为或不作为,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对任何债的关系(尤其是合同)都可以发生,不受特定债的关系类型的限制。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附随义务原则上非属对待给付,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3、因给付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附随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就其所受损害,得依不完全给付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开发商和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后,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按时交付商品房并保证房屋质量。另外,开发商也应承担起附属义务,这是依附在购房合同之上的,比如开发商应该协助办理房产证,完成产权登记手续,协助业主完成验房手续等。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 抵押人身份证; 3.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 借款抵押合同; 5.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 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 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退还注意要注明,此外,记住要在入住时抄写清楚水电煤气等表的读数,并记录在合同上。是换个锁芯,免得有财物遗失时麻烦。二、租房要注意什么细节?细...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自住型商品房比一般的商品房的价格要低,而且北京市发改委已经明确规定,未来北京将更多的推出一些自住型商品房,以帮助解决北京市公民的相关住房问题。自住型商品房也和其他的保障性住房一样,外籍人员也可以申请。不过肯定首先当事人就需要知道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1、报名:您可在住房公示的15天内提交上述材料(可在网上提交,也可以在开发商销...


·二手房房屋买卖流程和手续是怎样的
      二手房房屋买卖流程和手续是怎样的 第1步: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并详细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第2步:验证。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第3步:签约。验证核实房屋后,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第4步:交款。钱款交接时最好借助中介公...


·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上世纪80、90年代,许多人费尽心思想成为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了。因为农村土地有着自己的特性,因此当长辈去世后,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的房屋逐渐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那到底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


·婚后个人财产买房的方式有哪些?
      婚后个人财产买房的方式有哪些? 有以下3种方式: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前提是以女方父母名义购买房产,然后赠与给女方这样来操...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北京市从2013年开始每年都会发布几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它的价格要比同类房屋少很多。在万千急需购房的朋友中,产生了不小的反响,但是房屋购买一般会采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购房者,有一定运气成分在,而且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买到自住型房屋,今天小标为您解读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规定。 购买条件 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


·一、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和《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的行为不会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按揭购房者。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是按揭者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商业贷款来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可以减少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满足很多人购房的愿望。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商业贷款买房。究竟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商业贷款买房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条件,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银行,山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不同的。下面所介绍的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供购房者参考: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1、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


·怎么分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
       结婚前,由父母帮忙买房,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又成了新的问题。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怎么分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中,遗产是比较难认定的,那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本文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怎么分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