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胁迫写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受胁迫写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受胁迫写的借条通常情况下是无效的,债务人根据借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借条,借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借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实债权人所提供的借条是自己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写的,那么借条便不会被法院认定,债务人也不必因此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民间借贷活动中要注意什么?借贷双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借贷利率标准的约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倍数;2、须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 《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3、注意取得和妥为保存合法借款凭据;4、不得假借民间借贷非法集资;5、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逼迫他人写借条的这种行为本来就很不正常,假如当事人借钱但是又不愿意写借条,可以不把钱借给当事人,但不能无缘无故的去逼迫当事人写一份借条。如果当事人能够举证这份借条是受到了胁迫才写的,这所谓的债务债权关系都有可能被判定无效。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分类) 1、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 2、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比如捐助行为)是意定之债,其他都是法定之债。 (二)、特定之债和种类物(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分类) 1、种类(物)之债:指于债成立时以未加特定的种类物为给付标的物的债。 2、特定(物)之债:指于债成立时,标的物即已特定的...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债务人应当要求重新借条,在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须深人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行审查。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系实际出借人进行进一步说明、举证。民间借贷中的合同往往也较为简洁,大量借款合同是以借条、欠条,收条等形式出现。借条作为一种简化的借款合同,一股...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在行为上面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由于对具体的主体身份要求不同,因此实际构成的罪名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呢?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和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谅解、推延还款时间,以便你们处理库存、分期偿还债务。公司注册成立之前的合同,应当受合同法的约束,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不认可由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则只能由之前的当事人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若是其他性质的公司,在向法院提...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具体如下: 1、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2、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 3、年利率24%到3...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


·在贷款方式中,有用动产进行抵押的贷款方式,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
      在贷款方式中,有用动产进行抵押的贷款方式,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抵押给债权人从而获得贷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没能偿还贷款,债权人有权将处置动产的所得用于赔偿自己的损失。在动产抵押中,将动产的占有转移给债权人的行为就是动产交付的行为,那动产的交付方式都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动产的交付方式 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1、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要一起还吗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钱时,应如何打借条1.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在借款后...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那么公司债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楚的情况,权利义务不明确就无法证明是谁欠了谁的钱。权利义务明确的,即使没有欠条也可以拿回借款,权利义务不明确,即使有欠条也可能拿不回借款。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
      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亦是如此。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呢?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诉讼,举证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只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才有可能胜诉。那么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怎么举证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