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1)不符合立案条件;
  
  (2)裁定不予受理;
  
  (3)裁定驳回起诉。
  
  2、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受理后
  
  A.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B.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C.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排期开庭
  
  A.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B.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
  
  (4)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四)、达成调解协议
  
  (1)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2)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3)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五)、上诉
  
  (1)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
  
  A.维持原判
  
  B.改判
  
  (3)发回重审
  
  (4)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六)、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
  
  (2)上诉的裁定: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3)上诉的判决:
  
  A.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B.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C.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D.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E.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F.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G.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H.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I.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J.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K.维持原判
  
  L.改判——发回重审
  
  (8)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七)、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符合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才会通知进行缴纳诉讼费,缴纳好才会立案。要想案件可以稳赢,最好还是找律师进行辩护一下,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刑法,还可以很多的维护犯罪人的合法利益。比较小的案件也是可以不用找律师的,毕竟律师是收费的。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


·一、交通事故若有神经损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若有神经损伤如何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


·车祸擦伤赔200合理吗
      看具体情况定。合不合理主要根据责任划分和实际损失确定。如果车新买不久,出现事故必然影响车辆价值,可以申请价值评估,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价值减损的部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


·土地纠纷要交什么证据
      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在认定土地纠纷中的证据,必须对上述五种证据,按照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给予审查。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修正)》 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


·一、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如何处理?
      一、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如何处理?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由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员来进行责任的划定,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报警的同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将派员到现场处理或告知当事人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驾驶人标划现场后,应当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的处理。二、其他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现如今,交通繁忙,城市热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也是人们放在首位
      现如今,交通繁忙,城市热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也是人们放在首位目标。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了准确了解此制度,下面将由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按《一三三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建立安全责任制,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二)交通事故发生地段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


·卖房子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卖房子交的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中国的公路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公路路段都设有交警,因此,在发生车祸的时候,就需要双方车主配合交警进行处理。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私了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驻车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发生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一、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1、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然是认可误工费的,只要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误工损失,那么肇事者就应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