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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移送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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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移送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怎么写?法院移送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人(再审申请人):张,男,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区城。犯罪嫌疑人:钟,男,镇。犯罪嫌疑人:钟、田均为东莞市某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原股东。由于某某公司的原股东钟、田波涉嫌虚假诉讼,现张请求贵院将上述人员涉嫌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以及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移交公安立案侦查。事实与理由:某某公司与钟某波共同伪造了虚假证据,虚构了双方的借款事实,进行了虚假诉讼,骗取了法院的调解书。某某公司与钟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一天时间,且在与张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期间,虚假诉讼意图明显。据该案件的卷宗资料显示:钟于2010年4月20日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庭立案,某某公司当天就收到了起诉状及证据副本等材料。同时,双方进行了调解,法庭当天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0多万的巨额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居然只用了仅仅一天的时间,且双方都对借款事实、还款计划都一致确认。纠纷解决之顺利,不得不令人怀疑双方假借诉讼之名,实为逃避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强调的是,此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间,是在某某公司与张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上诉期间(某某公司于2009年12月2日提起上诉)。而且,在某某公司与钟的案子调解完毕以后,某某公司就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法院也于2010年6月8日准许某某公司撤回上诉。结合某某公司2009年提起上诉,2010 年4月20日与钟达成调解,2010年6月8日撤诉的一系列的行径,可以看出某某公司与钟具有明显的虚假诉讼意图。某某公司与公司出具的证明,本欲证明某某公司与钟存在借款的事实。但恰恰相反,这两份证明不但证明不了某某公司与钟在借款的事实,由于其前后矛盾,漏洞百出,反而证明了其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事实。根据刑法第307条规定,某某公司及原股东韩等6人涉嫌妨害作证罪,钟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某某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为了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请求法院将钟、田、邝波涉嫌犯罪一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法院如何受理立案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应当查明: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属于犯罪行为,有无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证明;依法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只要求所取得的证据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立案时;或者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当立案时,立案前的审查工作就完成了。对于应当立案的,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综上所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作为诉讼当事人,发现被告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在申请书中,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被告犯罪的情况,并用证据来支持自己观点。法院批准后,案件暂时停止审理,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涉黄一般拘留在哪里
      涉黄一般被拘留在看守所,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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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假释罪有哪些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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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绑架罪既遂判几年?
      构成绑架罪既遂判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有其它加重情节时如何处罚?实践中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又实施了其它犯罪行为,即出现了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犯罪分子被逮捕法办,被害人有权要求他赔偿物质损失吗
      可以。刑事案件中可以请求赔偿的只限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被害人身体伤害而形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造成伤亡过程中抢救、医疗费用、死亡补偿费、伤残费、误工费等,由此可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着明显的国家公权救济。也就是说,他不同于其他民、商事纠纷。当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的,法律就强制要求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1、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


·第一次酒驾会拘留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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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被判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其实都是有具体的服刑地方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刑罚,法律中规定的具体服刑的地方不同。那您知道其中罪犯被判拘役在哪里服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被判拘役在哪里服刑 ?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传播虚假疫情消息构成造谣罪吗
      传播虚假疫情消息构成造谣罪吗?传播虚假疫情消息不构成造谣罪,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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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行为如果数额没有达到2000的不构成犯罪属于行政类案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一般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但是达到了2000就构成犯罪。那么关于厦门盗窃罪要判多久?一般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型,还有罚金,拘役管制等。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刑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会得到赔偿吗
      刑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会得到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该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所以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伤残赔偿金一般不能得赔偿。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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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寻衅滋事罪最轻判多少年? 构成寻衅滋事罪最轻判多少年?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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