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需要在外租房要注意哪些事项1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需要在外租房要注意哪些事项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退还注意要注明,此外,记住要在入住时抄写清楚水电煤气等表的读数,并记录在合同上。是换个锁芯,免得有财物遗失时麻烦。二、租房要注意什么细节?细节一:房东问题,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细节二:收费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因此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而远之。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细节三:物业交验问题,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水、电、燃气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细节四:押金问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租房虽然不如买房那么重大,但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一件不容忽视的事情。要是租赁的房屋存在问题,那肯定会给之后的居住使用带来麻烦,从而影响到自己正常的生活。租房有需要注意的细节,然而在选择所要租赁的房屋、签订租房协议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很多要特别小心的生气。尤其是对于所要租赁的房屋,最好先记录一下之前的水电气各种数据读数,至于房屋的门锁,有条件的话最好也换一个新的,这样可以避免财物遭受损失的可能。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关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风险。4、关于交房期限。开...


·企业改制规定集资房购买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企业改制规定集资房购买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


·小产权房售房协议书范本
      您可能都听说过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与其他房产比较起来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小产权房并不具备房产证。但是您如果有购买小产权房的想法,买卖双方一定要签订小产权房售房协议书,确保双方的产权和责任明确。但是对于具体的协议书的内容,能够写出来的并不是很多,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协议书的范文。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确定好购房意向后,要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来说非常重要。不同的省市对合同规定的内容有所差别,那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文我们给您详细介绍下。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


·未成年人可以拥有房产吗?
      未成年人可以拥有房产吗? 一、未成年人可以拥有房产吗 可以的,未成年人有房产拥有权。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一般来讲,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当然也不能凭自己的劳动收入来获得房产。那么他们能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呢?《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一规定也就说明了不能因为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否定其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因此未成年人可以...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房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房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使我们得以将两者利益予以平衡。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


·一、法律规定日租房合法吗?
      一、法律规定日租房合法吗?合法的。1、租房的期限由双方自己约定,双方会签订书面租房合同。法律租房最短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法律没有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的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承租人。2、日租房:日租指的是以24小时为计量单位租用的物品、房屋和设备。日租包含:日租房、日租车、日租公寓等等。日租房和日租公寓发展相对迅速,因此大家一提及"日租"普遍都认为是日租房和日租公寓。它是一...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呢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


·新婚姻法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是什么
      房产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不动产,在某些情况下,婚姻关系当中的房产再进行分配和继承的相关原则上,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民法典当中,对房产的继承也会秉承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原则进行分配。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是什么?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


·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怎么处理户口问题
      在司法实践当中,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大部分是因为卖方不迁户口引起的,那么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具体又该如何来迁户口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主要表现为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交易似乎就此圆满结束。 但在不久之后,买方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才发现,卖方的户口并未从交易的房屋中迁出,以致买方的户口无法迁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