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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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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的效力确认只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效力确认,而继承的诉讼是要通过诉讼审理的方式,由法院决定继承的份额的。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
  
  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
  
  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
  
  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
  
  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
  
  遗嘱是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思自治而订立的一种遗产分割的法律文书,一般订立遗嘱是需要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被继承人在场的,订立遗嘱,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形式,但是也存在口头订立的情况,由自己的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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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父亲死后母亲改嫁遗产归谁?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这又分两种情况:1,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就已经改嫁了,那作为离婚的夫妻,是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的。2,如果是被继承人死后,再改嫁的,那作为对方生前的配偶和死者的父母还有子女一起,享有该部份遗产的继承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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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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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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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遗嘱继承人包括哪些
      按规定遗嘱继承人包括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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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继承公证处要准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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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须在什么时间提出
      放弃继承须在什么时间提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放弃继承是继承人不接受遗产的单方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后即不再享有继承权。放弃继承应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准,即应以口头、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和社会公开声明不参加继承,不接受遗产。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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