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二、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三、法院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四、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2、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3、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4、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5、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签订借条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也要求实际发生了借款行为才行,一般借条的成立是以交付了借款为准。所以,在受到他人胁迫的时候签订下的借条,建议可以要求对方举证证明实际交付了借款,若对方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时候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比较有利。
  
  
  


·债权人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
      债权人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 从事商业的朋友都知道,当前中国的商业信誉并没有成立信用体系,所以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货款很难及时收回,跟大企业还好,和小企业合作那基本上是吊着心在做。货款收不回来,轻的影响企业流转,重的就有可能耽误企业的发展了。那么,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一、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风险无处不在,而这个理论,对民间借贷活动来说同样能够适用,所以,我们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避免与之相关的法律风险。那么,在生活中,关于民间借贷的风险究竟有哪些呢?此外,根据实践的经验,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1、民间借贷需分借给什么人。否则可能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何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属于自然人。 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国家...


·职务发明条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职务发明条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从《专利法》第6条可知,职务发明创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发明人和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三种情况:第一,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二,履行本...


·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清理欠款时要注意什么
      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清理欠款时要注意什么在发生欠款后,企业要注意及时清理。否则,一旦没有及时清理,则会给企业带来不少债务风险,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是企业的经营活动。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呢?企业如果决定就欠款问题提起诉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企业诉讼清理欠款时要注意什么?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


·欠钱还不了怎么办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一)借条、转账记录等。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要在法律的规定内就租赁合同的期限做出约定。那到底这个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是因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物...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二、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要订立合法有...


·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借条公证需要的手续有: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


·欠多少钱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