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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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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二、强奸罪如何认定?(一)罪与非罪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行为的定性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二)既遂与未遂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 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 殖器与幼女的生 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三)婚内强奸的定性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四)强奸罪的对象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传统观点上认为,只有男性才能成立强奸罪。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其实有些情况下女性也是可以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的,不过在具体的身份上,女性只能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而不能成立强奸罪的实行犯。而就目前的规定来看,若是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也是成立本罪,不过在处罚的时候会从重。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数额是怎样认定的?
      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需要结合实际侵犯的财产数额确定的。那么对于盗窃罪来讲,其关系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


·缓刑期间犯新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缓刑期间犯新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行刑制度,是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的刑罚而附条件地不执行。由于原判刑罚尚未实际执行,因此犯罪分子在缓刑...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前者指的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后者是具体犯罪实施行为。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其他为实施...


·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条件必须要具备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一致。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换取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运输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


·强制措施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强制措施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三种,故此强制措施不一定可以折抵刑期,具体的刑期可以折抵的情形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警察去抓犯罪嫌疑人,觉得很精彩很容易,其实不然。电视上的只是轻描淡写,实际情况下警察抓人也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比如发生一个案件,要先立案,然后才有抓人,那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呢? 一、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一、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


·醉驾现在已经写入刑法,很多人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另外,很多人
      醉驾现在已经写入刑法,很多人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另外,很多人都不知道醉驾有没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那么针对在小区挪车醉驾可以判轻一点吗这一问题,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不能,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不需以一定结果为构成要件要素,除醉驾者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外,只要符合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就犯本罪,无论在小区内还是公路上,只要是在通行的场所“醉驾”都视为危险驾驶,“醉驾”也不分情节是否恶劣、是...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是什么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是什么样的? 当作为被害人,我们需要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作出赔偿时,我们就需要写一份法律文件,这种被称为刑事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主要包括些什么呢,主要的还是分成三部分,首部、正文和尾部。下面就是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的详细说明。 一、概念及作用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被害人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


·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和案情有关的财物、文件,可以按照手续进行查封,冻结。在办理查封手续的时候,应该多人在场,并形成清单保存。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查封、冻结财产方面有具体的条文规定,主要分布在第141条到145条。那么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


·入室抢劫杀人罪怎么判刑
      入室抢劫杀人罪怎么判刑入室抢劫并持刀杀人,如果是抢劫后杀人涉嫌抢劫犯罪,杀人是抢劫罪的从重情节;如果是抢劫和杀人,则是涉嫌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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