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不需要。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具体的方式,而其中就包括了公证遗嘱,此时是通过公证方式来订立遗嘱,如果没有办理公证手续,自然无法形成公证遗嘱。但除此之外,通过其他形式订立的遗嘱,并不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
  
  


·后老伴去世配偶有继承权吗
      后老伴去世配偶有继承权吗只要后老伴和父亲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就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只要后老伴和父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了婚姻登记手续,就是合法夫妻,就受法律保护。而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全部均分遗产
      在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时候,此时需要严格区分一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并且他们都没有自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到的,其实都是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那此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全部均分遗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全部均分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


·合法继承人财产比例分配是什么?
      合法继承人财产比例分配是什么?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内容如下: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二、老人能取消子女继承权吗《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


·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直系亲属)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旁系亲属);遗嘱继承则是由被继承人亲自订立遗嘱,由当事人在场(过其他第三人在场)包括却不限于纸质遗嘱视频遗嘱等,遗嘱需要被公证处公证真实有效。 上面提到的继承的方式,现在有人问了,有继承资格却不想继承遗产的,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其中有规定指出法定遗产部分包括那些,那么就详细说说: 没有遗嘱情况下的...


·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一、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关于父母遗产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


·一、子女在父母生前放弃继承财产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子女在父母生前放弃继承财产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己方: ,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双方的儿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双方的女儿。甲方与 年 月 日过逝,在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乙、丙、丁、戊、己五方是甲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


·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
      在有多个合法继承人,且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的时候,往往会因为遗产继承而产生纠纷。而此时除了这样的纠纷,就需要实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也就是关系到证据的收集与提供。那实践中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 继子女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怎么规定遗产的分割由继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怎么规定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