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农民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农民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农民发生交通事故也有误工费,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到伤害,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支付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工资收入和误工天数计算,无固定收入,能够提供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其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不能提供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当地收入水平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很多农民面临的生活压力要比城镇职工大很多,大多数城镇职工凭借养老保险最起码都可以保障自己的生活,可年近60甚至70岁的农民依然在工地上打工的这种现象在我国很普遍。所以,不管从哪方面分析不赔偿农民的误工费都是不合理的,但收入要农民自己取证。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 2、雇员驾驶车辆因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驾驶车辆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如何进行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如何进行(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四)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


·一、交通事故赔尝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尝包括哪些??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残疾系数乘以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于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等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邓毅事故责...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农村与城市标准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农村与城市标准依据是什么?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虽然现在警察对交通违规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但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比如一发生车祸,当事人轻则受伤重则死亡。因此,在道路交通方面发生的事故都要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本篇文章就以山东省为例,来讲一讲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具体介绍。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


·寻衅滋事砸车被取保候审应履行什么义务?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最新量刑范围内也包括着砸车这种恶意破坏,惹是生非的行为。在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中,寻衅滋事罪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犯了寻衅滋事罪的人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但是寻衅滋事砸车被取保候审应履行什么义务?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解答。寻衅滋事砸车可以取保候审吗?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法律援助均作了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


·专利购买专利认证原本是否允许交易
      专利购买专利认证原本是否允许交易?可以,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手续:(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


·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时候都是肇事者负全责,在赔偿的过程中,很多赔偿项目都是可以确定由肇事者赔偿的,但是交通费该由谁承担、支付该由谁承担?在文章中主要介绍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