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个人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4、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按照最新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增加到了3年,而最长诉讼时效则还是20年。而对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都是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并非是特殊诉讼时效。当超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只能说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但是还是可以通过其他非诉讼的方式来向债务人追讨欠债。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企业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又称债权性筹资,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即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 一、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 1.银行贷款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银行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3、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恶意离婚逃避债务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夫妻为了规避该债务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该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约定只对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无约束力。如果属于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约定中对债务的承担属于无效条款。债权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事实上,借助离婚的作法恶意逃避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是要承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一...


·借钱的借条由谁写才有效?
      借钱的借条由谁写才有效?借钱的借条通常由借款人书写,但是实际上写并不重要,但是在写借条的里面的内容,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


·男朋友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
      男朋友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1)男朋友分手欠钱不还可以直接诉讼,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2)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其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二、欠钱不还起诉后债务人不出庭怎么办?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


·省道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省道逆向行驶罚款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所以说省道逆向行驶是需要扣分和罚款的,逆向行驶还可能会引起交通事故,如果在省道上因为车辆逆行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首先将受害者送往医院,在根据受伤者病情的严重性,以及道路行驶中的责任大小来进行相应的赔偿。二、关于省道其他的交通法规在省道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省道的机动车驶入省道;在省道上不按规定车道...


·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借条公证需要的手续有: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二、代位权的性质 代位权的性质...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一、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可以是无偿合同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可以是无偿合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有偿(有息或附加利益)或无偿,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就有效。可以是有偿(有息)的,也可以是无偿(息)的,法律是不限制的。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