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一、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二、注意事项
  
  单位:补签合同为备案 公司规定需执行
  
  根据赵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采访了该货运公司的负责人钱某。钱某解释说,并不是因为赵某离职才要求他签合同,他是“赶巧了”,当时公司正准备跟所有的司机签合同。
  
  对于钱某的解释,赵某并不认同:“我在公司干两年多了,老司机新司机都一样,就是新来的有3个月试用期,其他人都没签合同。”
  
  赵某的说法,得到了其同事的证实。跟赵某在同一个班组的陆某告诉记者:“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人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啊!”
  
  白某所在的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表示,公司要求以前没签合同的员工补签合同是为了备案留档,这是公司的统一要求。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入职时没跟员工签合同时,负责人解释说她是上个月才到公司工作的,以前的事情她“不清楚”。并否认公司以不开离职证明为条件“要挟”职工补签合同。“只要履行了我们的手续,我们都是按照规定办的,该开证明都给开的。”
  
  就劳动者离职被要求补签合同的问题,解释说,在司法实践中,要求劳动者离职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尤其是在餐饮、建筑、美容美发等行业极为常见。
  
  杨律师表示,这些单位往往管理有猫腻。劳动者入职的时候,公司往往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时,就要求劳动者补签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劳动者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杨律师提醒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尤其要保留能证明劳动者劳动时间以及劳动报酬标准的有关证据。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的情况时,劳动者要留存好录音等相关证据,日后申请仲裁时,可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这一诉求仲裁一般都会支持。“如果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确实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损失,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还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规定了在正式工作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工资,而且劳动者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派遣不存在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用工的行使有很多种,劳务派遣就是其中的一种用工形式,也是很常见的一种,许多企业并不自己招聘,都是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代替自己招聘,然后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自己的企业,但是派遣不存在劳动关系吗,这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很多朋友就是以派遣的形式工作的,对于您有疑问的地方,我们将在本文做个详细的介绍。 一、派遣不存在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员工...


·工程的招标合同怎么写?
      工程的招标合同怎么写? 招标具有公开性,相对于中标通知书与投标合同而言,招标合同要复杂得多,包含的内容、涉及的领域也更广,所以对于刚接受工程项目的新手来说,通常不知道该如何写一个工程的招标合同,应大多数朋友的要求,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需要修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或者增加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中该包含哪些内容?带着这几个问题我们将为您详解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综上,向被执行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作为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是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同时,现实中多数情况下也是有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其实无论是谁申请工伤认定,此时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那到底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1、找用人单位的老板; 2、找工会; 3、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克扣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


·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
      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没有在我国《劳动法》条文中被提到,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都有权单方面提出。如果是员工个人提出的,那么需要其向单位提交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来告知并请单位配合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我们就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在下文做相关介绍。 一、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___公司: 本人___,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经过用人单位考核被录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合同即将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结时,双方经协商均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时,就应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那么,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呢? 一、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


·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随时辞职
      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随时辞职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您最看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仅可以给人赏心悦目的心情,而且对我们的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建筑工程如果不合格,随时都有可能威胁着我们的生命,那么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