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房东店面租赁需注意事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跟房东店面租赁需注意事项有哪些1、双方好约定好租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2、还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3、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4、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5、“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二、不能租的房屋有哪些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这类房屋,在法律上权利存在瑕疵,如果发生纠纷,权益都不到保障。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如果没有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出租人是没有处分权的,租这样的房屋,本身就是对共有人合法权益的侵害。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5、属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建筑是指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门面房也就是我们说的商铺,这类是属于商业用房,很多人购买或者租赁,其实都是为了投资,让钱生钱 。而在从他人手里租赁门面房的时候,也不得不小心注意,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自身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其实也能减少纠纷的发生。
·老婆让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办手续?
老婆让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办手续?1、有房无贷加名字(1)需要准确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证以及其复印件;(2)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共同房产拥有证明,请求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你所提交的材料; 如果资料没有问题,就可以领取号码排队,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即可。(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相关费用,其主要基本费用是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登记费等,如果办理的比较顺利基本2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加名后...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准夫妻其实也就是已经有了结婚打算,但尚未真正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未婚男女。实践中,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作为日后的婚房,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也有因此产生纠纷的时候,那实践中应该怎么才能避免这样的纠纷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应保留出资及还贷证据。如果房产证署名两个人的姓名,以后“准夫妻”结婚的话,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东和租客来说,其实应当保持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毕竟房屋租赁是各取所需,只要在租赁过程当中对一些事情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引起租房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2、要经常和物业保持联系,经常性了解出租房...
·北京买房资格是什么,要注意什么问题?
很多在北京打工的劳动者,平时省吃俭用攒下钱之后就想要在北京买套房屋定居下来,结果去买房的时候却被告知自己没有在北京买房的资格,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惑,为什么自己无法在北京买房,如果要在北京买房,需要具备什么资格呢?关于北京买房资格是什么的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北京买房资格是什么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
·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大多数的人在生活中购买房产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但是贷款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顺利办理下来的,那么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
·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
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二、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但由于房产税的征收暂时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因此许多城市还未开始实施房产税的征收。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已于开始征收房产税,但目前仅针对出租或企业拥有的房屋征收房产税。那么,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购房解约协议范本是如何的
解约协议书甲方:地址:联系人:邮箱:乙方:地址:联系人:邮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提前解除原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提前解除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以下称原协议)。自本解约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同时解除。2.原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双方互无后续任何形式的义务,亦无任何争议及债权债务。3....
·在农村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在农村房产继承有时效吗?房产继承没有时效,但房产继承纠纷有时效限制。继承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至遗产分割完毕时结束;遗产分割完毕,继承人认为遗产分割损害其利益的,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三年内;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