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公吸毒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老公吸毒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吸毒的离婚财产分割,参照一般的财产分割处理。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权利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对共同债务,则有平等的清偿义务。不能将财产只判给一方,而不分给有过错的另一方;不允许以多占有财产作为离婚的交换条件;更不允许财产在谁手中即归谁。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是由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还相对较低的状况所决定的,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属于一方使用或经营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使用或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也要考虑双方及子女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不宜分割的,应根据财产的来源和实际需要,予以合理调整和作价处理。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多种,如果老公吸毒,破坏家庭氛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诉。涉及到财产分割,老公吸毒没有法定事由,女方不得提出损害赔偿,对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谁抚养孩子就给谁一笔抚养费。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要去证明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的话,只需要将收入的来龙去脉的内容都提交出来就可以了,并不是特别的麻烦或是有改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判断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共有,要判断两个人有没有共同取得收入或购置财产的合意,然后还要判断两...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一般来说就是父母一方的抚养能力不足、抚养人虐待子女、患有重病不能抚养子女等。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年龄,父母各方给孩子提供的成长环境谁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等因素,同时还要一并考虑父母哪一方能给子女更好的经济条件和更周全的照料。 二、《民法典》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


·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通过商量达成共识再好不过,但是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就要酌情而定了。那么对于夫妻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呢? 一、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


·离婚找不到对方人可以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对方人可以怎么处理呢?下面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离婚找不到对方人可以怎么处理 ?? 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女方婚姻出轨怀孕在财产的分割的时候男方可适当要求多分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


·离婚纠纷中女方为何要争抚养权?
      女子怀胎十月,子女对母亲来说非常重要。很多离婚纠纷中对子女的抚养权争夺是重要的一部分,或者协议或者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子女的抚养归属男方好还是女方好。那么,离婚纠纷中女方为何要争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女方要争抚养权的原因 1、母爱带来情感难以割舍。自古以来称母亲为“慈母”,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有一种天然的情结,每位母亲都会挚爱自己的孩子,守望着孩子成长,孩子的依牙学语母亲会欢笑,孩子的...


·子女改姓还要支付他抚养费吗
      在我国,子女的姓氏一般都是跟随父亲的。不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子女跟随母亲生活的话,则有可能出现女方更改子女姓氏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改姓还要支付他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子女改姓用支付其抚养费吗子女改姓也需要支付其扶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新婚姻法情侣抚养权该怎样判定
      社会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现在未婚先孕的普遍现象存在的当今社会,国家对于《婚姻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在未婚的两人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在《新婚姻法》中,那么情侣抚养权该怎样宣判呢。 情侣抚养权该怎么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很多人不晓得,在夫妻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的,此时有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2023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