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众所周知,作为首都的北京在交通上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所以外地车进入北京有着非常严格的交通管控措施,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加强对外地牌照车的进京管理。外地车每年最多可在京行驶84天。根据《通告》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根据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外地车进入北京之后会按照车辆的尾号分时间段限行,具体的限行规定如下:
  
  1、京牌汽车
  
  ①北京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每周限行一天(00:00-24:00),范围为所有路段.
  
  ②北京居民以及民企汽车:按尾号限行,限行时间07:00-20:00,限行范围五环内所有道路.
  
  2、外地车限行规定
  
  ①载客汽车:限行时间07:00-09:00以及17:00-20:00,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
  
  ②非载客营运汽车:限行时间09:00-17:00,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按照尾号限行.
  
  可以走五环双向主路,五环外辅路。 不可以走五环内辅路。 如果你从五环外通过匝道或者内辅路(很短的距离)进入五环主路,且走的那段内辅路是必经之路。
  
  二、北京限行时间及区域
  
  1、公务用车限行区域
  
  针对不同的车辆类型车辆限行的区域是不一样的,以下类别的公务用车限行区域为整个北京市的整个辖区。
  
  2、非公务用车限行区域
  
  五环以内的所有道路均为限行路段,北京市的城市布局非常规则,五环线路也非常容易识别,所以不会像其他城市那样难以记忆。
  
  三、不受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我国各地的车辆数目都是比较多的,并且还有很多人会驾车带外地去,各地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减少交通流量,以此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时是会限制那些外来车辆可以驾驶的时间的,被限行的车辆若是违规驾驶,会受到处罚。
  
  


·一、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一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农村居住的居民的人均纯收入(镇里城里的人民能支配的人均收入)来做为标准然后在乘以伤残系数(伤残系数就是根据受伤的严重性来划分的)再乘以赔偿的年数。赔偿年数也是有年龄要求的,一般在60岁以下的,其赔偿的年数为20年。 交通事故颅内出血伤残几级交通事故颅内出血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级别。交通事故伤...


·如何入职出租车,有哪些条件?
      如果你想去开出租车,但又对出租车行业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如何入职出租车司机,或者不知道怎么去报名出租车司机等等问题,这些困扰阻止了你的求职之路,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为你们详细解答一下吧,让你在对从事这个行业有足够的了解。 开出租车需要那些证件,有什么条件,去那里办理营运证件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个人,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身份证明、车辆和车辆停放场地。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企业和个人,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后,应当...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 是不一样的,他们本质区别在于: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 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 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一、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补充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一、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对方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对方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对方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请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施救措施。 2、请立即拨打人保车险公司报案电话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传真等方式向人保车险公司报案,人保车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车主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车主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请车主先拨打报警电话。 3、在车主的协助下,人保车险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


·逮捕后移交法院还能取保候审吗?
      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该怎么认定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需要确定诉讼的主体,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要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中的原告方与被告方。那具体交通事故诉讼主体是怎么认定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也逐年增多,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却没有健全,还只停留在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上,造成审判、实践中无法准确把握尺度...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醉驾导致,醉驾可能会造成很重大的交通事故,我国的相关法规对醉驾的处罚比较严厉,那醉驾谅解书有用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驾谅解书有用吗? 醉驾不需要谅解书,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 二、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要是不幸造成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作出的赔偿与造成伤残的赔偿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交通死亡中的赔偿就包括了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那其中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那些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