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否则就可能会发生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那么,对于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卖人是否承担出卖房屋的质量保证责任依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而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出卖人应该对此质量问题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2、如果出卖人已经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明知房屋的质量问题而购买房屋的,则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也无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3、如果出售房屋存在隐蔽的质量问题,并且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所固有而非出卖人在装潢、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那么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出卖人明知有此质量问题,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就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与此同时,买受人却仍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如何处理二手房质量纠纷
  二手房质量纠纷的解决途径如下:1、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上述就是对“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怎么处理”的具体解答。事实上,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建筑领域的专业知识,所以一般当事人很难具备专业能力对其特别是一些隐藏的质量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判断。因此,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辽阳律师,听听专业律师的意见,然后再来处理相关问题。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现在不少打工者都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在租房的时候,要同房东签一份租房合同,其中对租金、租期、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都做了详细约定。当租客不想继续承租的时候,可以提前和房东打招呼,解除租房合同。这时还得写一份解除租房合同协议。那么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总结的这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签订的...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谁吗?
      现在,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离婚的时候,棘手的问题就是处理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恐怕就只有走诉讼程序了,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判给谁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子判给谁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应该是认购书,此时开发商也会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定金或者预付款。但对于这个房屋认购书很多人并不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一、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


·丈夫死了妻子可以继承房产吗?
      丈夫去世后,对于他留下的遗产,妻子、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同时要注意zhi丈夫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或丈夫生前立有全部遗产由妻子继承的合法遗嘱时,丈夫死后, 财产全部由妻子继承。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


·离婚时私房钱该如何分割
      夫妻生活中,可能其中一方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大权,而另一方则就只能想方设法的攒私房钱。对于这部分财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夫妻离婚时私房钱该如何分割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私房钱该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 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


·最新的北京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这让不少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政府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多次出台政策,调整首付和利率。对于普通市民而言,首付越低对自己越有利,可以减轻不少经济压力。那么最新的北京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北京有关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北京买房首付比例是多久?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


·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1、受理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意只有“居住”用房方可进行备案,厂房及商铺均不在备案范围之列。2、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曹路镇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原件、由村居委协管员提供)2、《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3、租赁合同(原件)...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租房合同终止的情形作出了要求,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时公产房的分割 ? 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归老百姓个人,而是归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