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婚后开店属于共同财产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夫妻婚后开店属于共同财产吗?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法律依据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夫妻婚后开店显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对店面以及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平分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并没有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如果未婚同居等情况的,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双方在分手时应当分割属于各自的财产,无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
  
  


·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的标准
      虽然我国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放开了二孩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动摇。也就是说,我国公民仍然不能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育,比如说超生三胎。如果有这种行为,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通常称为超生罚款,但是其实它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性收费。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这个问题。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


·离婚孩子归属权能更改吗
      能改。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是子女吗
      可以的。异地审车需要带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船税原件复印件、异地年检申请书去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即可。车辆异地年检是指车辆在购买地以外的其他地方进行车辆年检。车主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如是在北京买的车,挂的牌,原注册车管所就是在北京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西安市(或其他市)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有的,即在约定财产制下,才有协商是否能多给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可能;如果夫妻财产是采用法定财产共同制或者约定财产共同制,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2...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一次?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一次?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婚抚养权的规定,但是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没有规定多久一次,这个需要双方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二、探视孩子时能带走吗? 离婚后探视孩子,如果孩子原意(满10岁)并且对方也无异议则可以带走。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能带走,还可能引发别的情况时有可能中止探视权。 三、探视权中止的情况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 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超过了政府物价部门的限价价格的就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了相关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按照从重从严从快原则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


·手机短信内容可以做为外遇证据离婚吗?
      可以,手机短信本身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的,但关键是是该证据是否能证明所要证明的问题以及是否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或者是否要结合其他证据相互映证。在举证时,往往应考虑证据的取得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项之间是否相关联等等。手机短信要作为法庭证据,需要证明手机短信的真实性。建议把手机及上面的短信拿到公证处做公证,要求公证手机上的短信内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婚前财产公证有何法律规定
      夫妻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前提是婚前达成了协议且公证后会登记结婚。婚前财产公证法律是允许的,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有何法律规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公证有何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


·女方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吗?
      十月怀胎,很多时候,相较于父亲而言母亲是更加割舍不下孩子的。夫妻双方离婚了,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大多数时候,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时候,夫妻双方是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女方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下相关的内容。 一、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


·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
      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 ?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 1、误区一:两岁以上的孩子由同性别的父母抚养 针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从未有明文指出类似“同性别抚养”等审判规则。不可否认,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同性别父母生活的可能性确实较大,但法官更多会综合参考各方面的因素做出最终的裁判。还包括父母双方的同孩子的亲密程度、收入情况、受教育程度、性格个性、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等等,都会影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