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可以,已经成年的孩子,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婚姻法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刚成年就完全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这种情况毕竟是占少数,因为绝大多数18周岁的孩子尚且都在读书,所以,于情于理,从孩子18周岁之后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这种做法确实是不太合理的。况且,有些孩子从小精神、智力等方面就有问题,就算已经成年也根本不具备生活的能力。
  
  


·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抚养费是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需要给予孩子日常生活的费用。抚养费一般在法院判决或者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就已经协商好。但是不代表不可以在日后的生活中提出增加。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吧。 一、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离婚这一问题在当代,可以说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离婚时都是剑拔弩张的,有一部分人会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双方也是需要写一份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是很有必要的一个手续,对于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范本样本 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


·没拿离婚证之前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没拿离婚证之前财产算共同财产吗要看财产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财产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财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民法典,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


·前夫想撤销无效婚姻有哪些后果?
      夫妻感情不和,得知婚姻无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无效婚姻的原因有很多种,情况属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很多人不知道婚姻无效的先决条件。那么,前夫想撤销无效婚姻有哪些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撤销无效婚姻后有以下法律后果: (1)关于婚姻本身的后果。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才没有法律效力。应当注意,此处的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无效...


·什么情况下经侦会去家里抓人
      有下列情况的,经侦会去家里抓人。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


·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一件可能会被人看不起的事情,现在很多人性格不合就会选择离婚,这是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诉讼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 原告回不去:按撤诉处理被告回不去:一般缺席审判 提醒:当出现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法院一般判决离婚会慎之又慎,所以很难判决离婚,只能等...


·父母拒绝抚养书怎么写?
       为人父母不仅是赚钱养家、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更重要的是将孩子抚养成人,教他们做人的道理。这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重要的是对子女未来着想,父母双方不能用任何借口拒绝抚养孩子,所以拒绝抚养书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下面就让律图网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拒绝抚养书怎么写?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


·怎么写离婚起诉书,有什么要求
      离婚起诉书是引起离婚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如果夫妻一方要提起离婚诉讼,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书。那在实践中,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呢?在诉讼离婚时,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写离婚起诉书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


·离婚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世上人有千千万万,能够有缘成为夫妻,实属不易,但是如果当真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私下不能和谐解决,则需向法院寻求帮助。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完成调查取证的工作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还会造成很大影响。2、财产等问题交代清楚协议离婚要针对财产还有子女抚养权等各种细节问题交代清楚孩子到底归谁抚养,抚养费到底是多少钱,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有财产具体该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