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内容: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6、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得到这类劳动补偿金。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在和相关的劳动者协商好,提前一个月进行相关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时,劳动者可以得到相关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时的补偿。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需要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补偿的费用。并且没有买保险的话,还需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几年?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几年?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


·员工患精神障碍期间被辞退是否可以要赔偿金
      员工患精神障碍期间被辞退是否可以要赔偿金?可以索要赔偿金,因为员工一般是享有医疗期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的,也应该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后才能辞退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可以是赔偿性违约金,也可以是惩罚性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由合理约定。至于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可以是赔偿性违约金,或者是惩罚性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对于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如果是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限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而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没有任何限制。而赔偿损失是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


·怎样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般来说,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很多单位都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并不是任何一份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进行违约金的约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哪些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甲方:中国工商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乙方依据本协议自甲方受让蒋美亚(身份证号码:332624197509262841)与甲方签订的 号《牡丹卡购车分期还款合同》项下债权。 二、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牡丹卡购车分期还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等),乙方都无权基于从甲方受让的上述不...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哪些?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质量安全是放在首位的,所以,无论工程大小,在工程结束后都需要进行质量检查。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家庭需要装修或者是房屋搭建,很多人的选择都是把工程对外承包,所以质量检查的相关标准就成为个人必须了解的相关常识,那么,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哪些?我们为您进行介绍如下: 工程质量检查方法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吊、量...


·我国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期间在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工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春节一般放假七天,其中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其余4天为调休。二、单位能否以奖金代替加班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加班工资是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和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按照法律规...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广大小伙伴发生了受伤事件。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工伤用人单位会给赔偿的。当我们发生工伤,但是有人对工伤伤残鉴定不服该怎么办。我们应该由上而下的复查程序,确定鉴定的合理性。如果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重新做鉴定。 (1)对工伤伤残鉴定不服该怎么办,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


·工程设计纠纷案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工程设计纠纷案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定义及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 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包括必须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及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文件和图纸的活动。根据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设计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初步设计,即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设计人...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很多人在提出申请之后都想要知道到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要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要多久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