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是指承租人因使用房屋而向出租人交付的价金,是租赁合同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房屋租金的基本构成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利润、税金、保险费。当事人可以根据房屋的成新程度、楼层、朝向、设备情况、施工质量、建造工艺、房屋坐落地址、周边环境等直接影响房屋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因素来确定租金。但下列房屋的租金,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租金的构成要素随着租赁种类、租赁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同的租赁种类和租赁条件、租赁形式,其租金的构成要素也不尽相同,一般包括:租赁资产的购置成本(包括运费,保险费等),租赁期间的利息费用和租赁资产的手续费、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及租赁资产的无形损耗和税收等。经营租赁条件下,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租金应考虑的构成要素有出租资产的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修费、租赁期间利息、保险费、税损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如果租约中规定日常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进行,则日常维修费不应包括在租金中;融资租赁条件下,租金应考虑的构成要素有租赁资产的买价、出租方垫付资金的利息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而租赁资产的维修费、保除费、税捐以及租赁资产的陈旧风险等,一般由承租人负责,不包括在租金中。有的租赁租金数额事先不确定,而是按期根据双方商定的某种计算租金的标准,如产品的产量、销售量,使用机器的台时数、市场利率、物价指数等。这种计算租金的方法一般适用于零售业,也适用于矿地租赁和企业租赁。综上所述,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一般包含了一些保险税费,房产税费和利润等等。根据租用种类和方式不同里面涵盖的内容也不同,租用厂房的话里面的设备相关的费用等。上述租金构成相关说明情况不符的建议咨询本站在线律师为您作更详细解答。
  
  
  


·一人名下可以有几套房
      一般城市限购,本市户口名下最多两套房子,非本市户口只有一套,这个是以家庭为单位。外地户口的,最多买一套房。以前买的名下已经有的房产不会要求退回,但再买就没资格了,税还是会收的。城市不限购的情况下,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没全国实行,而且房改房、集资房、央产房、军产房、福利房、小产权房等等,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只要经济能力强,购买多少套都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书,同时向中介交纳定金或押金。当买方和卖方洽谈签约事宜时,方知卖方的房屋有产权“问题”,根本不能过户。当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时,中介公司以“单方面违反承诺书上的规定”为...


·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共同房产的分割引发更多的纠纷。其实只要您了解了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后您就会对该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做出共同房产分割。在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坚决不执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对判决做出强制执行。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


·一,租房协议模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房协议模板需要注意什么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首先要问清楚开盘的时间,开盘方式比如说是排号还是摇号,还是用手机抢号。再者就是认筹金没有选号,能不能退一般都是能退的多长时间退回来。到时候如果选到了房子认筹金抵多少价款。是自动转成定金还是还需要交,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分清是认筹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定金的话会产生法律效果的,试用合同法的定金罚则,一般是退不了的。所以小心开发商在这上面做文章。二、买房认筹存在哪些陷阱?1、变相筹集资金,存在风险一些希望客户认筹的楼盘...


·男女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
      一、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所有人,即无论其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均首先推定其为真正的产权人,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公信效力,是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及交易效率的需要。即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即归谁所有。即使结婚后房屋的所有权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除非进行变更登记。二、没有结婚分手后房子如何分配没有结婚登记分手后房子应该...


·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买房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在买房之前,您
      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买房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在买房之前,您应该先了解认购书的相关知识。例如要不要先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一、 什么是认购书? (一)认购书是什么? 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 (二)认购书有...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1、祖上流传的老宅  在农村,很多农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一个地方,房屋也成了祖宅,即使很多没有历史考量价值,但只要是祖上流传下来的,即使没有完整的证件,也是能够拿到全额补偿的。  2、继承的房屋  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屋在农村还是很常见的,但是这类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又想拿到全额补偿的话,就应该提前去准备好相应的手续,手续和证明齐全了,是完全可以拿到全额拆迁款的。  3、符合建房规定的住宅  这...


·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
      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 个人买房后拿到的证件分别有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房屋他项权利证》等证件。具体见下文介绍: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


·新婚姻法对于买房人为父母的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规定?
      一旦出现了离婚纠纷,不动产分割是人们最关系的问题之一。离婚时如何分割不动产?新婚姻法对于买房出资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关系这部分问题有相应的解释,主要用于应对婚前协议的制定和离婚纠纷时的财产分割。建议夫妻提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一、婚姻法中不动产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