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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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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同结婚一样都是人生大事,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夫妻双方离婚的,大多是认为感情业已破裂,没办法共同生活,但鉴于婚姻关系的神圣与严肃,不可能提出离婚就能够离婚,那女方何时能够离婚?而生活中,如果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又该怎么办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能够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怎么办
  若对方不想离婚,需要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那么夫妻最终就是无法离婚的。但其实这样的看法有对的地方也有不对的地方,因为在协议离婚下确实是如此。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即使其中一方不同意,最终也是有可能会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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