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有哪些?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二、上市公司在制度方面有如下最基本的要求1、有公司章程;2、几个大的议事规则及工作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工作、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控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股权管理方面(董、监、高持股相关制度);4、公司日常规章制度 。其中前三个方面的制度至少要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有的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执行,同时前三个方面的制度需上市公司公开对外披露。公司上市的条件是比较多的,毕竟涉及到巨额资本的操作,可以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由于公司上市,可以对公司的相关生产和运营等情况进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准备不足,可能导致发生公司生产运营的困难。因此,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后,才可以进行公司上市。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


·生产企业偷税漏税怎样处罚?
       一、生产企业偷税漏税怎样处罚? 偷税罪是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行为。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


·公司法发起人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发起人是什么意思? 我们您都知道,注册公司不仅要有雄厚的资金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也要学识渊博,至少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一个熟知程度。现在政策越来越好,我国不仅是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越来越被看好。既然我国企业这么大,那么公司法发起人是什么呢?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公司法设立 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我国公司法使用了“发起人”的概念。所谓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


·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
      有很多人利用公司集资来进行诈骗,一旦骗局被拆穿,相关人员就要面临处罚的危险,当然,也有一些情况是受聘的公务员并不清楚公司集资是一场骗局,因此在案情处理中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那么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我们将结合下文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 如果有证据证实业务员明知某投资担保公司无支付能力,或明知有关责任人员可能携款潜逃,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可算作知情。 二、法律依据:《刑法...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整体布局以及经营模式,对于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中,公司的形式都有哪些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公司一般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两种类型,这些也会涉及到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不需要公司股东在章程修正案上盖章(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二、变更公司章程的程序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


·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以及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
      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以及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 依照我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工资的设立必须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可以直接或间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对外资公司注册颁布的一系列放宽政策,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中国注册公司。那么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呢? 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外资公司注册费用 (一)注册外资公司行政规费(政府费用) 1、名称核准 180元人民币 2、...


·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最重要的角色肯定就是公司法人和公司的监视人,这两个人一般对于公司当中的所有问题都是有概括的。我们对于这两个人的相关的责任是需要有了解到,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责任,监事一般都是需要承担监管公司财务的问题。那么公司法人还有监视人的责任是什么?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监事人的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后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分公司注销登记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