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是车辆所有人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谁是车辆所有人,而且对车辆拥有运行支配的权利,那么就认定谁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二、谁有对车辆运行获取的利益的归属权,谁就应当被认定为赔偿义务主体。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确认非常复杂,这里具体总结出以下部分情形:1、车辆所有人自己驾驶或者雇佣他人驾驶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所有人做为车辆运行支配权利人和车辆运行利益的拥有者,理应成为赔偿义务主体。2、在没有经过车辆所有人允许,私自驾驶车辆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一种是受雇人擅自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应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履行赔偿责任,而后可根据与受雇人的合约条款对其进行追偿;另一种是和车辆所有人没有雇佣关系的人擅自驾驶车辆造成事故的,责驾驶人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3、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租赁或者借给别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双方都是车辆运行利益的获得者,则驾驶人员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4、车辆买卖没有过户,买方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下,虽然名义上卖方还是车辆所有人,但是他已不具备车辆行驶的支配权和利益获得权,所以买方应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5、车辆在维修或委托保管期间因管理不善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修理厂家,那么维修厂家应该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6、车辆在丢失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车辆所有人不对事故负任何责任,盗窃车辆者确认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7、车辆被所有人做为抵押物被质押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发生事故时的车辆使用人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车辆租赁经营公司将车辆发包给承包人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双方分别拥有车辆的支配权和利益获取权,所以他们之间属连带责任,共同做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对事故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一个月交多少钱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人想要成立一家新公司或者是想要投资某一家公司,都是离不开债券这个问题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都是为了股权而发行的,所以知道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就显得比较重要,这样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的获得收益。 一、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


·五险一金在北京自己怎么交?
      五险一金是五种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称,是保障职工应对常见生活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五险一金对于大多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五险一金的含义及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才能更好的让五险一金保障生活,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五险一金在北京自己怎么交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二、五险一金在...


·上海交强险怎么理赔
      1.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2.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3.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4.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


·一、交通事故小刮擦需要赔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小刮擦需要赔误工费吗?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1、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会被法院判处刑罚了,如果接受了刑事处罚,那么行政处罚还会不会追究。具体是否会被判处刑罚,由醉驾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来决定。 2、酒驾的一般处罚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


·高空坠物砸坏汽车玻璃怎么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们的城镇建设中,会发现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和高层住宅。这些高层住宅一方面节省了土地使用空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难以避免的安全隐患,比如高层坠物威胁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问题。比如我们常见的高空坠物砸坏汽车玻璃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砸坏汽车玻璃怎么处理?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


·车被追尾后
      车被追尾后,责任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对于肇事方还是受害方,如何采取争取的处理措施应当说是至关重要。(2)要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认定,并对事故责任问题据理力争。(3)要注意记录事故处理的过程,并保留相关单据。要对事故处理的过程做一个全程记录。(4)要根据法律规定促成赔偿调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终结并进行的伤残鉴定之后,受害方的损失就基本上确定下来,该赔偿多少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