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给事故受害一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而受害方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具体会涉及到哪些法律信息呢?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颁布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失赔偿的相关解释中规定:
  
  1.每一个自然人个体可以因为遭受生命权利、健康权利、身体权利等侵害,向法院提起相应的精神赔偿,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2.而受害人一方或者和因伤致死的死者亲属等遭受精神损害的情况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3.既然涉及到了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在提起讼法律诉讼的前要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因为它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考虑,还需要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是由于精神损害本身无法量化,不能和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相提并论。
  
  所以必须要有一定的原则作为赔偿的前提:
  
  考虑实际的案情以及相关的各种的因素,也按照之前的案例的赔偿金额,提前赔偿诉求。
  
  1.首先可以具体参照交通事故侵权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的大小以及侵害他人的方式,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他的所作所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待被害人的态度,侵权方本身的经济能力和承受赔偿的范围等。
  
  2.还要考虑交通事故侵权方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侵害的程度、时间的长短以及是暂时还是永久性不可恢复的伤害,事故对被害人后续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影响。
  
  被害人具体受伤的程度,最终的残疾评定等级:
  
  1.如果被害人受伤严重,并且伤残等级非常高,就需要赔偿很高的金额。如果被害人受伤较轻,后续影响较小,那么就可以赔偿较低的金额。
  
  2.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受害人成为植物人、高度瘫痪或当场死亡等情况,受害人一般也会提出比较高的赔偿金额。还要考虑交通事故中,侵权方和受害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的划分。
  
  3.相关的民法规定,如果被害人是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侵权方一般就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被害人本身对事故就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酌情减少赔偿的金额。
  
  4.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确定精神损失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之一。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的就是,案件发生地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因为在我们国家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一样。
  
  5.相同案件的情况下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会大相径庭,即便是同样的状况下,金额也相差悬殊。贫困地区可以接受的赔偿金额,放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不值得一提,也起不到警戒惩罚的作用。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金额要比贫困地区多。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
  
  有关损害赔偿的金额,尽管没有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至少法律中有最高的限额的规定。
  
  比如,江苏,内蒙等。没有规定限额的地区,也可以参照最高法的案例,具体的判定金额来酌情进行审理,但是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最少也不会少于1000元人民币。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是可以私下调解的,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就考虑走法律诉讼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知识,小编为你精心整理推荐了以下内容,赶快去点击查看吧。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


·贩毒会没收车辆吗,有哪些规定
      贩毒会没收车辆吗,有哪些规定如果汽车是作案工具,依照刑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没收。1、如果该车曾经被你用来从事过贩毒活动,要依法予以扣押。2、如果未经法院判决认定是作案工具,任何机关无权没收。事实上,你的汽车很难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但现实中,却很容易被扣押而不还。如果你的汽车确实被用于实施贩毒犯罪,但如果这辆汽车并不是专门为贩毒而购买,也就是说这辆汽车不是专门用于实施贩毒犯罪的。那汽车就不属于作案工具。此外,未经法院判决,...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不低于50万,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二、《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新...


·本地发生交通违章车辆能否到异地处理
      1、当地交管部处理。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前往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处理方法手续比较繁杂,过程也比较复杂。2、托朋友处理。将自己的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寄给朋友,让朋友去办理,这样就免去了来回的奔波。不过有些地方是不支持代办的,所以要先打探清楚再找朋友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一、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根据规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发生车祸时不幸的,车祸致人死亡是万万不幸的。在万万不幸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死亡赔偿金。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能够领取车祸死亡赔偿金的人不肯定不是本人,只能是配偶及直系亲属,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


·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一、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1、调解的当事人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2、调解的申请时间 按...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
      由于近年交通事故发生率极具增加,北京市政府部门结合北京实际情况,对交通事故中应该对受害人进行的赔偿项目作出了相关规定。相关事故责任人都必须依法执行,下面关于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7,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7 一、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发展到严格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


·类似的案情处理情况是相类似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赔偿相
      类似的案情处理情况是相类似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赔偿相应的损害金,并且在事故中起到主要的责任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呢?不同情况下交通事故的主体也是截然不同的,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只有确定了赔偿责任主体,才能据以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