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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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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当事人主要因下列原因可以变更合同: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上述合同违反了《民法典》确定的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与受损的当事人真实意思相违背,因此,需要变更,法律赋予该当事人变更请求权是应该的。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合同变更条件有哪些合同的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合同本身就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因而即使在合同签订之后,只要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其实都是允许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但要是一方单方面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这样的行为肯定就是无效,也不会对其他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这点还请大家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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